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校校级科研机构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增强科研平台的科研活力,凝练研究方向,培养特色科研团队,增强创新性成果的产出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自设科研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工作要求,依据《河南大学校级重点研究所(理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校发〔2019〕109号文件和《河南大学一般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校发〔2018〕437号文件管理规定,学校决定对校级科研机构进行考核,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1.我校现有的13个校级重点科研机构,考核年限为2022年-2024年。
2.我校现有的15个校级一般科研机构,考核年限为2022年-2024年。
二、有关要求
1.校级重点科研机构和校级一般科研机构填写对应考核表进行自评,如升级为高一级科研平台,需详细说明,暂未升级的,需给出升级为高一级科研平台的计划和时间;
2.依托单位对校级重点科研机构和校级一般科研机构的考核材料进行评定审议,为优化科研平台建设,是否保留该机构,是否具有升级为省级以上科研平台的潜力,给出考核意见,并给予考核等次。请各依托单位高度重视该工作,由依托单位将考核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其中一份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一份学院留存,考核表word版及加盖公章PDF版发至邮箱kyc@henu.edu.cn,于2024年12月30日前报科学技术研究院重点科研机构管理办公室。
3.学校对全校校级重点科研机构和校级一般科研机构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定审议,根据评审结果,经学校审议,公布校级科研机构考核情况,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炯
电话:0371-66598256
邮箱:kyc@henu.edu.cn
地点:郑州校区友兰学堂中楼201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246办公室
附件1 校级重点科研机构考核表
附件2 校级一般科研机构考核表
附件3 校级科研机构考核名单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