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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关于启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科研攻关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9 浏览量:

各单位:

  为有效应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开封市紧急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攻关专项。

  一、支持重点。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关键技术,重点开展预防控制和临床诊断、治疗技术研究,以及疫情监测设备、防护产品和及装备、快速诊断试剂及相关药物研发、中西医结合综合防治技术等方面,迅速开展应急攻关,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二、申报数量。开封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及科研事业单位限报1项,三级甲等医院(含市传染病医院)不超过2项,其他医院不超过1项。

  三、申报要求。2月17日前,按要求填写《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申请书》(附件1)、《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预算申报书》(附件2)、《2020年度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汇总表》(附件3)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zdxm@henu.edu.cn,暂时无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医药护及相关临床学院归口医学院统一申报。

 

联系人:李佩琛

电话:22865974

邮箱:kyc@henu.edu.cn

附《开封市关于启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科研攻关专项的通知》原文: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有效应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增强我市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能力,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开封市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持经济有序运行的若干措施》要求,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市科技局党组研究决定,现紧急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攻关专项,支持相关单位和科研人员开展攻关和协同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关键技术,重点开展预防控制和临床诊断、治疗技术研究,以及疫情监测设备、防护产品和及装备、快速诊断试剂及相关药物研发、中西医结合综合防治技术等方面,迅速开展应急攻关,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开封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科研事业单位,有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创新团队和研发条件,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资金保障能力。

  (二)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先进,具备产业化和快速推广能力。

  (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须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企业须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

  (四)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

  (五)项目承担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黑名单”记录。规模以上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须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研发统计,且有研发投入、研发人员。

  (六)申报数量,企业及科研事业单位限报1项,三级甲等医院(含市传染病医院)不超过2项,其他医院不超过1项。

  三、申报流程

  此次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25日,申报单位在“开封政务服务网”(www.kfzwfw.gov.cn)注册并登录,按要求填写《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申请书》(附件1)、《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预算申报书》(附件2)、《2020年度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汇总表》(附件3)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提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市科技局社会农村发展科邮箱kfkjjjcs212@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市民之家综合受理窗口电话:23857505

  市科技局社会农村发展科电话:25962367

  

附件1: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申请书

附件2: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预算申报书

附件3:2020年度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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