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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9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该项目的申报主体单位为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需要通过相应的全省学会申报,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通过本学科相关的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申报。如需学校盖章,请联系科学技术研究院办理,联系人刘敏,23112238

附: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

通知网址http://www.hast.net.cn/general?id=35257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各企业科协,高校科协:

  按照《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方案》,现就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科协、企业科协和高校科协可按学科通过相应全省学会申报,组成联合培养团队。

  二、申报数量

  1.每个全省学会可申报3个项目人选。

  2.本年度评审出60人,按项目予以资助。每个项目资助5万元。

  三、申报条件

  1.被托举人应具备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1985930日以后出生)。

  (2)在我省工作的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等一线科技工作者。

  (3)主持或主要承担所申报科研项目。

  (4)申报项目未曾获得其他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

  2.申报单位应具备条件:

  (1)托举团队。组建由相同及相关专业领域省内外专家组成托举团队,对被托举人的学术研究与发展路径进行指导。

  (2)经费保障。为本项目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银行账户。申报单位需开立有单独账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4)年检要求。参加2019年度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团体年度检查,且年检结论为合格或基本合格。

  四、申报方式

  1.各申报单位登录省科协网--综合服务平台--《河南省科协专项资金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填报个人简介时涉及证书需上传扫描件,涉及论文(限3篇)仅需上传首页或收录证明扫描件。

  2.将省科协网上审核通过的《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双面打印、胶装或骑缝钉装订,一式五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019日前报送至省科协学会学术部。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31号楼106

  联系电话:0371-65707080

  联系人:杨倩

  附件: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评审细则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930

附件

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评审细则

   

根据《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组织领导

由省科协组织评审。

二、评审机构

成立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省科协相关领导组成。

三、评审内容

1.被托举人培养前景。被托举人从事的研究,应是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科技创新主攻领域。

2.项目申报单位工作基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发展的综合实力,具备愿意指导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省内外专家队伍。

3.托举方案可行性。项目申报单位托举方案的工作思路、发展重点、培养目标、组织保障、资金使用等内容应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培养路径、举措符合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规律。

4.预期效果。项目申报单位工作目标清晰明确,涵盖有发表论文、发明创造、出版专著等,能够反映青年科技人才借助本项目取得的成绩。

四、评审程序

1.审阅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书。

2.评委会成员综合申报材料,进行投票。

3.计票确定资助项目数量。

4.评审结果在省科协网站公示3天。

5.公布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名单。

五、实施管理

1.项目周期为两年。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并向省科协提交绩效自评报告。

2.项目总结。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须提交项目总结,包含项目绩效以及被托举人成长情况评估等内容。

3.成果应用。鼓励对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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