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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校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2 浏览量:

全校各相关单位:

2020年度自然科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开始启动,为保证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通知每一位教职员工做好成果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依据

本年度统计工作按照《河南大学学院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19]119号)及《河南大学科研评价和奖励办法(自然科学)》(校发[2018]37号)执行。

二、统计的人员和时间范围

1.统计人员:全校在职在编及离退休教职员工(离退休教职员工成果随原单位统计,不再由离退休处统一报送)

2.统计时间段:202011-20201231

三、统计工作时间安排

1.成果录入登记截止时间:

请教职工务必于20201231前完成本人的成果登记,并核实、完善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关本人信息。

2.成果审核时间节点:

科研管理系统将于202111日关闭教师录入权限。院系论文、著作类成果由院系科研秘书审核,审核时间截止到202115,届时科研管理系统关闭科研秘书录入审核权限。

系统关闭后,科研秘书经由系统打印出本单位年度成果汇总表,张贴于本单位公告栏公开展示。未在本单位公开展示的科研成果将不予受理审核。

3.审核材料提交

院系公示无异议的,请各申报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方便学校核查,院系材料提交截止到202118

四、注意事项

1系统账号

新进人员与校内岗位变动人员信息增补、用户名和登录密码遗忘等事项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

2论文、著作成果

1)教师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后点击工具栏的“我的成果”→“新增”→“论文”或“著作”,即可添加相关信息,论文、著作均以正式出版为准,成果信息填写须准确完整,实事求是,作者署名按实际顺序填写,SCI论文必须填写入藏号,否则不予受理。信息添加完成后点击“保存”后退出。学校认定的ABC类期刊、中文核心期刊等期刊级别必须从系统中选取(核心级别以上期刊系统模块有下拉菜单,请点击),若有异议,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

2)论文信息网上提交完毕后,作者须提交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

a.期刊论文要在目录姓名处做标记,方便备查。

b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原文及检索报告原件,SCI分区信息可直接打印中科院分区表查询页面(以论文发表当年中科院基础版大类分区为准)。

c.著作类需提交著作成果原件及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

3.他引

2010年以来发表的以河南大学(英文“Henan University”)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为我校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或附属单位人员的SCI论文,在2020年新增SCI他引次数。他引不需在系统中填报,请根据检索报告,填写附件。

4立项项目、成果奖励、专利等

立项项目、成果奖励、专利等已由科研院统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请老师们登录系统后认真查看是否有遗漏,如有遗漏,请持原件到相关科室录入系统(纵向项目——430房间,横向项目及专利——435房间,成果奖励——439房间)。

5学院社会服务情况

学院社会服务情况请参照《河南大学学院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填写社会机构、校企合作及校市合作等信息,并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相关材料交至435房间。

1)社会机构是指我校为主办发起单位和理事单位的产学研联盟、产业联盟、协会、学会等。具体认证标准为: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组织,认定为国家级社会机构;在民政部、河南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省部级组织,认定为省部级社会机构;

b.河南大学作为机构参与,担任常务理事单位或以上的,认定为常务理事单位;

c.我校教师个人参与,担任会长的,认定为驻地在河南大学;

d.我校教师个人参与,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可认定为常务理事单位;

e.我校教师个人参与,担任常务理事的,不认定为常务理事单位。

所需提供材料为:社会机构须提供机构证明:http://sgs.mca.gov.cn/article/fw/cxfw/shzzcx民政部社会团体查询结果复印件,或提交其他能证明该社会机构的材料,如注册登记材料、年审表等;单位、人员参与证明需要提供聘书复印件:出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或者同级职务的情况;常务理事单位证明等。

2校市、校企合作情况需提供项目立项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合作协议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五、补报漏报成果处理

补报往年成果、更正成果信息请在科研管理系统成果录入中备注说明,并请科研秘书汇总报送时加以标注,本年度未统计的成果延至下一年度处理。

六、材料提交

12020年度科研成果申报诚信书

22020年度科研绩效一览表-自科

32020年度社会服务绩效一览表-自科

4A级以上论文需提交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版权页、当期目录及论文正文,其中SCIEI论文还需提交检索报告原件),著作类需提交著作成果原件及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他引需提交论文原件及检索报告原件

5.社会服务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经各单位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18

科学技术研究院将严格按照《河南大学学院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19]119号)以及《河南大学科研评价和奖励办法(自然科学)》(校发[2018]37号)分值标准进行科研核算。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

地  址: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管理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439房间)

联 系 人:陈郁,刘敏

联系电话:23112238

电子邮箱:kycbj@h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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