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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届开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2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第七届开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对象:

1、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四个开封”和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者;

2、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技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3、市级(地、厅)一等、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科技星火奖获得者;

4、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者;

5、在科学学术理论研究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科学研究价值或实用价值,被公认达到市级以上水平者;

6、工作在科研、生产和服务第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者;

7、其他积极投身于全市的经济社会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以上条件中获得奖励的,系指获奖项目业务技术上主要负责人。所取得的成果、成绩及效益以近两年的为主。

二、推荐指标

按照《开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精神,我校推荐指标:2人,曾获得“开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参加申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严格审核,限报1人。我校推荐人选由学校进行评审、统一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事例突出,简明扼要,字数1000字以内(一式四份,A4纸打印,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ycbj@henu.edu.cn);

2.开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呈报审批表一式四份,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3.主要科研成果、著作、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原件(验证后退回),同时备复印件(一式四份,A4纸复印),内容较多者要列具清单一份;

4.开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对象征求意见表一份,A4纸打印。

5.资料胶装后装入档案袋,封面贴呈报审批表首页。

四、报送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请申报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439房间,联系人:王岩、陈郁老师,联系电话:23365089,内线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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