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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3 浏览量: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豫科人才〔2024〕1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科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统计的时限

本次科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于科普场地和科普网站,填写截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已经实际建成的科普场地和科普网站)。

二、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科普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全省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全省科普工作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高校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包括以下方面:

1.调查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共六大类139个指标。

2.监测科普工作运行状况,了解科普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3.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需确保该场馆的数据单独填报,即该科普场馆如果有涉及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科学教育的数据,均应当单独填报,不与其他数据汇总后填报。

三、科普统计的数据上报

各单位请于5月20日前完成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填报科普统计调查表(见附件),将调查表电子版发送邮箱:kyc@henu.edu.cn,邮件名称请标注学院+科普统计调查表,纸质版需各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注意事项

1.注册的科普(技)志愿者数量为本单位组织注册的数量,其他渠道注册的人员由注册机构填报,例如学校汇总信息后交由省科协注册,该注册数量不再统计。

2.科普场地请注明场地名称;科普传媒请注明网站名称及网址、微博名称、公众号名称等;科普活动若符合培训ppt中表5(见附件)相关人数要求,请注明活动名称及举办时间。

五、科普统计的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本次学院/科研机构的科普统计工作实行学院领导责任制,请各学院/科研机构主管领导认真研读2023年度科普统计相关文件(见附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要做好统计数据的质量把关,确保科普统计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炯

电话:0371-66598256

邮箱:kyc@henu.edu.cn

地点:郑州校区友兰学堂中楼201办公室

附件:2023年度科普统计相关文件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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