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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上报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4 浏览量: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促进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科技〔2013〕172号)规定,现就编制上报“中心”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中心要按照“河南急需,国内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总体要求,明确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细化发展目标和重点考核指标,认真制订各中心的发展规划。

    二、各中心的牵头高校要会同协同创新体成员单位,就中心发展规划进行科学、详实的论证,包括考核任务、总体目标,年度目标、经费预算等,结合实际,制订出可操作、可考核的发展规划。

    三、各中心发展规划上报后,省教育厅、财政厅将联合组织相关专家对各中心的发展规划逐一进行论证,凡不能通过省级论证的,返回牵头高校,重新编制上报;第三次上报,仍不能通过论证的,将报请省协同创新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认定资格;通过省级论证的,将统一下达批复意见,并组织授牌(第三批)。

    四、请各牵头高校于2014年9月10日前,将牵头学校公函及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一式五份,请自行至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发展规划格式”,网址:www.rcloud.edu.cn),报送到“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具体报送地点另行通知,不接收邮寄件。

 

 

联系人:刘在坤

联系电话:0371-69691767

电子邮箱:hn2011jh@163.com

 

附件:“规划”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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