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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4 浏览量: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科技〔2012〕71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科技〔2012〕712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河南省协同创新计划的组织实施,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工作遵循“协同创新计划”的总体精神,拟推荐申请的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须符合《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领域》(附件1)。

(二)重点支持聚焦“河南急需、国内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总要求,契合中原经济区及郑州航空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重大需求,具有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协同创新能力,尤其是符合“实质性培育组建运行为前提,重大协同创新任务为牵引,机制体制实际操作为保障”基本条件的协同创新中心。

(三)省级中心已立项建设的方向,不再重复立项。

二、申报认定名额

(一) 根据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规划,按照“数量从严、质量从优”的原则,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各牵头高校限申报1项。鼓励高校积极参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作为参加单位不受名额限制。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照《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附件2)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详实提供协同创新中心组建和培育情况及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请各中心负责人员于6月18 日- 19 日登录云平台提交电子材料, 6月19日23:59关闭申报系统。各中心依托高校科研管理负责人须在系统关闭之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

(二)非涉密类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材料通过网上直接完成填报后生成最终版本;含有涉密内容的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暂不受理。

(三)各中心负责人须同时准备会议评审答辩ppt,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内容主要包括协同创新中心方向凝练和总体实施思路、培育组建及运行状况、已开展的机制体制改革情况、培育组建阶段主要支持和资源整合状况、主要实施成效等。拟于6月23日组织会议评审,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各单位须以正式公文形式推荐上报,各类申报材料请于6月20日16时前报送到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请同时将认定申报书(Word版)、申报名单及评审汇报ppt发到指定邮箱)。申报材料包括《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5份)、申报公文和申报名单各1份。

(五)申报材料受理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科技处。不接受邮寄材料,逾期、超限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在坤   魏 涛 0371-69691767

邮箱:hn2011jh@163.com

本通知同时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发布,网址:www.rcloud.edu.cn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2014年6月6日

 

 

附件1: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领域.doc

附件2: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doc

附件3: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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