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征集2022年度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通告


 

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征集2022年度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通告,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通知予以发布。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联系人:张云庚;电话: 0371-22822134

附:基金委通知

  根据科学基金深化改革要求,为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领域建议。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要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推动产生更多原创性重大成果。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瞄准卡脖子背后的科学问题,优先资助具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和重大应用前景,并有可能成为新的知识生长点的基础研究,优先资助能够带动学科发展、结合国情并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

  二、重大项目遴选过程

  为更好地弘扬新时代科学基金资助导向,工程与材料科学部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立项机制的优化。首先,所征集的建议为领域建议,而非具体项目的建议。请建议人基于宏观视角提出重大项目领域建议。其次,确立重大项目立项领域的过程将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通过面向全社会的领域建议征集、战略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学科研讨会形成的共识、学科前沿调研、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等,确定立项领域,制定并发布指南。从重大项目立项领域设想的形成到指南发布后重大项目的会议评审,每一步都进行差额遴选,竞争贯穿始终。

  三、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领域建议的要求。

  1.所建议的重大项目领域应具有组织实施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注重从工程应用实践中提炼科学问题并提出基础研究内容,科学目标明确、集中,学科交叉性强。

  3.国内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研究队伍优势明显,且优秀中青年人才储备充足。

  4.经过较高强度的支持,有望在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方面取得较大突破,推动产生更多原创性重大成果。

  (二)建议人资格。

  1.第一建议人应是一线科学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总数不超过5人。

  3.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重大项目领域建议。

  (三)领域建议的主要内容。

  1.重大项目领域建议依据。结合科学问题的四类属性,论述与建议领域相关的科学前沿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重阐述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及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科学目标简洁明确,核心科学问题要高度凝练并具前瞻性;围绕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研究内容须有机联系、相互支撑,体现学科交叉性。

  3.在相关领域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说明我国研究队伍现状及国际地位,着重论述我国是否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并取得突破的基础和条件。

  (四)重大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请参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70234.htm

  四、重大项目领域建议提交方式

  1.请于202191816:00前将重大项目领域建议”WordPDF两个电子版文件(见附件)发至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下述电子邮箱。

  2.请于2021918日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将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纸质原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1份)寄至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326887

  电子邮箱:zhangpeng@nsfc.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邮编:100085

 

  附件: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重大项目领域建议(参考模板)

 

作者:张云庚 时间:2021-08-1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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