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作者:王岩 时间:2022-05-05 点击数: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和科技部等部门有关文件要求,为有效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全面提升我校专利申请质量,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突出转化导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校每月中旬和月底分别组织一次专利申请前的评估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发明人申请专利前必须先进行网上登记,网址:http://henu.zhimaipr.com/user/auth/login,用户名为工号,初始密码123456。发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并上传技术交底书后,点击提交。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没有账号或无法登陆的,请与本单位知识产权专员联系添加账号。

2、各单位知识产权专员登录http://henu.zhimaipr.com/dept/auth/login用户名为工号,负责审核本单位专利申请审批。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知识产权专员需要调换的,请及时联系科研院调整。

3、学校组织专家、第三方机构分类评估审核,评估通过后,科研院面向全校公示评估情况。同意申请的,发明人向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提出专利申请代理;不同意申请的,发明人可以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不以“河南大学”作为专利权人自行申请。

4、对专利权人为“河南大学”(独立申请)、且第一发明人为学校在职教职工或在校学生的发明专利,学校根据专家评估得分,按照比例承担部分专利申请费。合作申请的专利,学校按照承担的权益比例报销。

5、专利申请费用学校只承担发明专利(含PCT和“一带一路”及主要发达国家的发明专利)的部分申请费;不承担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费。

    6、学校作为独立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前10年(含)专利年费维持原则上由学校负责交纳,包括发明专利的申请官费。但第10年之后的年费,发明人应自行密切关注并及时缴纳费用;放弃缴纳年费的,需要向科研院提前备案,由学校探索“零元转让或许可”机制,向社会公布。

7、专利授权后,发明人需上传证书电子版,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奖励依据,年底不再需要到科研院报备。

联系人:李谦,王岩

联系电话:内线62405,手机13723235131

联系科室:科技成果转移办公室,行政楼435房间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55

特别说明:不在清单上的单位,又有申请专利的实际需求,请确立知识产权专员后,联系科研院增加账号。考虑不周之处,敬请谅解。

附表:各单位知识产权专员名单

姓名

单位名称

电话

张旭

药学院

13849153570

刘玲

药学院

18739967701

李永军

物理与电子学院

18392881377

石磊

土木建筑学院

18813055686

周正基

材料学院

13419799286

杨利军

数学与统计学院

18337878732

王瀛

软件学院

13903780317

敖天勇

人工智能学院

15938546986

张超

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15737955421

王志增

抗体药物开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15093628687

田军锋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15937855393

吕双瑜

基础医学院 (兼重大课题)

15037803395

彭闯

化学化工学院

13180876975

高超

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3781151130

周丹

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

15147153895

何艳霞

生命科学学院

15093664338

韩远记

省部共建作物逆境适应与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

13839990457

仝致琦

地理与环境学院

18568689457

张波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15890936826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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