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市科技局先期发布了《关于印发2022年度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汴科文〔2022〕20号)(见附件)。根据《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开封市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决定启动组织申报2022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工作,请你们按照申报指南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市重大科技专项、市重点研发专项、市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市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创新人才、创新型科技团队、科技特派员;科技开放合作)。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牵头)单位须是开封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管理机制规范健全,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基础和能力。
2.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研究《2022年度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所列专项确定的项目领域,同时满足所申报专项的具体要求和本通知要求。
3.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须3家以上单位(产学研)联合申报,由牵头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驻汴高等院校申报项目须与开封市的合作单位签订合作研发、合作转化协议。
4.严禁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或立项的项目,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市级各类专项立项和资金支持。不受理2021年度研发投入统计为零的规模以上企业申报的项目。
5.企业(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2017年(含)以来已承担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截止2022年6月24日(纸质材料受理日期)逾期未能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同一专项新的项目资金支持。
6.项目单位诚信状况良好,项目单位和团队成员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项目单位为企业的,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开封)”黑名单。
(二)预算编制要求
1.申请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须符合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开封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规范》(附件1)编制预算。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省内审计需提供在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有二维码的审计报告;省外审计需由中介机构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做出承诺。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含民办高校、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2022年2-4月)。
(三)项目查新要求
1.申请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类项目(不含软科学研究项目),须填写《文献检索(查新)登记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和电子版由申报单位(河南大学)汇总后统一发送至指定查新机构邮箱。查新结果由指定查新机构分类汇总,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工作邮箱。其它有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也予认可,此查新报告须随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同上报。未按要求进行查新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查新委托开封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和开封市医学科学研究所按项目类别分别免费查新,查新结果仅供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立项参考,不作它用。科研院受理时间:2022年6月17日。
《文献检索(查新)登记表》电子版依据科技局查新要求,按照医疗卫生或者其他类型的形式,以“类型-河南大学-主持人姓名”命名,如“医学-河南大学-张三”或“其他-河南大学-张三”。由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8907@henu.edu.cn中。
三、组织方式
1.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其直属单位的项目申报,高等院校、市属科研机构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其它单位均通过所在辖区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申报。
2.项目申报集中受理,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主管部门,附件3)审核统一报送,不得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密项目(所有申报项目视为非涉密)。
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电子版申请书由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8907@henu.edu.cn中,报送时间:2022年6月6-15日(因为需要科研院统一导入,考虑开封政务服务网的不稳定,请各项目申请人尽量提前)。
申报单位在“开封政务服务网(www.kfzwfw.gov.cn)—开封市科技局”注册并登录。申报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选择“市级重大科技专项认定”栏目;申报工业类科技攻关项目选择“市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认定(工业)”栏目,申报农业、社会发展类科技攻关项目选择“市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认定(农社)”栏目;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选择“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认定”栏目;申报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创新型科技团队项目、科技特派员项目选择“市级科技人才团队计划项目认定”栏目;申报科技开放合作项目选择“市级科技开放合作计划项目认定”栏目。按照不同专项指南要求,填写《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4)、《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附件5)、《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平台)申报单位信息表》(附件6)以及必要佐证材料并提交。申报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须同时编制提交《开封市重大(点)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7)。申报项目需在主管部门审核推荐范围之内。
(二)审核推荐
申报单位将项目申请书、预算申报书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报送至项目主管部门和财务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盖章确认,县(区)财政局、市直单位及高校、科研机构财务部门负责对预算申报书进行审核盖章确认。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汇总填写《2022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8),加盖项目主管单位和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确认,行文(函)推荐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财务主管部门未审核推荐的,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2022年6月20日。
受理地点:金明校区行政楼430。
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各类市科技计划项目应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项目类别 |
申报材料 |
材料数量 |
备注 |
重大科技专项 |
《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必要佐证材料装订一册; 《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及必要佐证材料装订一册。 |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
1.不申请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不需报送预算书; 2.《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首页作为项目书封面装订,《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首页作为预算书封面装订。 |
重点研发专项 |
科技攻关项目 |
《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及必要佐证材料装订一册; 《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及必要佐证材料装订一册。 |
科技创新人才、创新型科技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 |
科技开放合作项目 |
软科学研究项目 |
《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及必要佐证材料装订一册。 |
各单位需报送《2022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和《河南大学科研项目伦理与安全风险自查及防范承诺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8907@henu.edu.cn邮箱。
特别提醒:项目申请书、预算申报书等模板与往年有变动,申报时采用本通知后附最新版本。
五、科技局联系咨询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监督科:25957056
市科技局行政审批科:25955246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23876033
市民之家综合受理窗口:22833577
六、河南大学科研院联系方式
重大、重点:李老师 0371-22865974
科技特派员:王老师 0371-22822627
其他项目:宋老师 0371-2282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