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大学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胡月 时间:2023-12-25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大学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自然科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开始启动,为保证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通知每一位教职员工做好成果登记工作。

一、统计依据

本年度统计工作按照《河南大学学院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19]119号)及《河南大学科研评价和奖励办法(自然科学)》(校发[2018]37号)执行。

二、统计的人员和时间范围

1.统计人员:全校在职在编及离退休教职员工(离退休教职员工成果随退休前所在单位统计,不再由离退休处统一报送)。机关管理岗位人员的成果从相关学科申报。

2.统计时间段:202311-20231231日。

三、统计工作时间安排

1.学院审核:

请各二级单位使用本通知发布的模板(详见《附件1 2023年自然科学科研绩效一览表》),于202415前完成本单位学术影响力(他引、高被引论文)、特邀主题报告、学术著作、著作获奖类成果的汇总,各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人审核所申报的成果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申报内容与证明材料是否相符,审核截止日期为202415。审核要求详见《附件2 2023年度学院材料审核要求》。

各二级单位应将打印出的本单位年度成果汇总表(打印出的汇总表应能够清晰地显示出完整的成果信息,字体请勿小于五号),张贴于本单位公告栏公开展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自然日。未在本单位公开展示的科研成果学校将不予受理。

2.审核材料提交

各申报单位提交公示后无异议的成果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方便学校核查。纸质材料提交至金明校区行政楼439房间,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汇总表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kycbj@henu.edu.cn院系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1918:00,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11018:00

四、相关事项

以下成果提交电子版登记表时请使用《附件1 2023年自然科学科研绩效一览表》发布的模板完整、准确、规范地填列,不得删除、修改模板,必填项不得出现空缺,若存在补录成果,请在备注中注明“XXXX年成果补录”。

1论文、著作成果

1)论文类成果:为方便广大教师,今年首次试用易普拉格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提供的网推服务。

论文认领工作于2023年12月26日8:00正式开始。

请老师认真阅读《附件3 2023年度学术论文统计的说明》。

2)著作、著作获奖类成果以填表方式进行申报。著作完成人须提交原件及封面、版权页、目录等复印件(需能显示第一主编和著作类型、出版日期等)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

2.学术影响力

1)热点论文、高被引论文需提供原文及热点论文、高被引检索证明原件,以前年度已纳入统计的高被引论文无需再次提交。

220131231日之后发表的以河南大学为第一单位的,当年新增他引次数5次以上(不含5次)的论文,填写电子版登记表并应提交检索证明原件。当年新增单篇他引5次及以下不再统计;补报以前年度他引次数,需要提供当年新增他引检索证明。

3)特邀主题报告需提供能够证明申报人所参加会议为国际组织(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家一级学会(国内学术会议)发起并主办,且申报人受邀与会进行了大会主题报告(非分会场报告或专题报告)的官方证明材料,如邀请函(信)、会务通知和会议秩序册等。

3立项项目、成果奖励、横向项目

立项项目、成果奖励、横向项目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统一提供,无需填报

4. 知识产权

未备案的知识产权类成果请老师自行在河南大学知识产权管理与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进行补录。备案截止日期为202412

5学院社会服务情况

新增社会机构、校地校企合作、挂职服务等社会服务情况请将证明材料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435房间备案,汇总表将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统一提供,无需填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12日。

1)社会机构所需提供材料为:

http://sgs.mca.gov.cn/article/fw/cxfw/shzzcx民政部社会团体查询结果复印件。或提交其他能证明该社会机构的材料,如注册登记材料、年审表等。

2)单位、人员参与证明需要提供聘书复印件:出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或者同级职务的情况;常务理事单位证明等。

3校市、校企合作情况需提供项目立项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合作协议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五、补报漏报成果处理

补报往年成果、更正成果信息请科研秘书汇总报送时加以标注,本年度未统计的成果延至下一年度处理。

六、材料提交

各单位成果经公示无异议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度科研成果申报诚信书

22023年度自然科学科研绩效一览表,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老师自行录入系统的学术论文及热点论文、高被引论文应当提供论文原件或复印件,其中SCIEI论文、热点论文、高被引论文还需提交检索报告原件,中文期刊论文应当提供期刊封面、版权页、当期目录及论文正文等证明材料,著作类需提交著作成果原件及封面、版权页、目录等复印件。以上原件内容均需提供扫描件(著作仅扫描重要信息,无需全书)。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

址: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管理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439房间)

联 系 人:胡月  都江雪

联系电话:23112238

电子邮箱:kycbj@henu.edu.cn


《附件1 2023年自然科学科研绩效一览表》

《附件2 2023年度学院材料审核要求》

《附件3 2023年度学术论文统计的说明》

《附件4 2023年度科研成果申报诚信书》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1225日  


附  件: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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