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相关各单位:
根据《河南大学重点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5〕255号,见附件1)和《河南大学校级重点研究所建设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2)的规定,学校拟对校级理科重点研究所第二建设周期(2010年1月-2016年12月)进行评估验收,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建设周期验收评估旨在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培育高水平研究群体,有效支撑学科建设,提升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和服务社会能力,服务助推我校“双一流”建设,并为校级理科重点研究所第三建设周期遴选提供参考。
二、建设周期验收评估采取科研绩效定量评估和专家定性评估。科研绩效定量评估为核算各校级理科重点研究所于建设周期内科研业绩积分,按人均分计算,比重为50%;专家定性评估为专家组定性评估得分,比重为50%。
三、建设周期验收评估采取年度自评和建设周期自评。年度自评,2010年至2014年年度已于各当年度自评完结,现仅需进行2015年、2016两个年度的科研绩效自评(见附件3),科研绩效参照《河南大学校级重点研究所建设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的评分标准与格式列出清单(成果起止日期为2015年1月-2015年12月/2016年1月-2016年12月),期刊论文请从期刊网上下载电子文档,SCI、EI收录论文与SCI分区请提供检索页截图电子版,并按纸质材料序号编号;项目、获奖、鉴定成果及授权专利在科研处有备案的不需交验原件;著作类需交验成果原件(验后退回)。建设周期自评,主要包括学术队伍建设、研究方向及其相关代表性成果、学术交流与合作、科研条件建设、经费获批与使用、制度与管理、参与支持学科建设/学位点申报、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具体参照建设周期自评提纲(见附件4)撰写并提交建设周期自评报告。
四、建设周期验收评估采取建设周期专家会评。学校组织专家组听取各校级理科重点研究所集中会议汇报,专家组根据各研究所汇报情况并结合其科研绩效与考核材料等作出定性评估得分。
五、建设周期验收评估结果根据建设周期内各年度科研绩效总积分和建设周期专家会评定性评估得分,对各校级理科重点研究所进行评估验收排名和/或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级划分。
六、建设周期验收评估需要提交材料包括年度自评报告(2015、2016两个年度科研绩效清单)纸质材料2份(截止时间为2016月12月08日17时)、建设周期自评报告纸质材料15份(截止时间为2016月12月12日17时),自评报告(年度与建设周期)和汇报PPT电子版发送至kyc@henu.edu.cn。材料报送地点:新校区行政楼431房间。
七、建设周期验收评估专家会评汇报人原则上为所长,汇报采用PPT形式(PPT参照建设周期自评提纲制作),汇报时间为10分钟,专家提问时间为5分钟。专家会评时间:2016年12月13日08:30;地点:新校区行政楼152会议室。
联系人:刘 敏
联系电话:2575 22960235
科研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