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大学重点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5〕255号)和《河南大学校级重点研究所建设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要求,服务助推我校“双一流建设”,决定启动校级理科重点研究所(研究所命名统一为“河南大学×××研究所”,英文名称为“Institute of ×××,Henan University”)第三建设周期的遴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研究所为学校基本科研单位。研究所设立旨在培育一批特色研究方向和特色研究团队,助推优秀中青年学者成长,助推产出一批高显示度的原创成果,深化基于特色研究方向的团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和国际协同交流合作。
第二条 研究所遴选基本原则为特色培育扶持。遴选对象为研究学域前沿,研究团队基本成型,显示性原创成果初显,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特色研究方向与研究团队。
第三条 研究所均重新申报遴选,学校拟设立25个校级理科重点研究所,各学院申报不多于2个。
第四条 研究所研究方向设立不多于2个,每个研究方向团队成员原则上3~5人,各研究所团队成员不得交叉重复,研究方向团队成员学域背景要密切关联和/或跨学域交叉补充。
第五条 研究所所长和研究方向牵头人须道德高尚、遵守法纪、崇尚学术、未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无学术不端行为、致力于团队创新协同,并已取得领域内高显示度的代表性成果。
第六条 研究所所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研究方向牵头人(所长例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以上职称,研究所所长和研究方向牵头人均为非现任校级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或副处级以上人员。
第七条 研究所申报时应制定团队成员培养和高层次成果规划及其具体实施方案,学校将以规划和方案的科学性及其可行性评估作为研究所评审遴选的重要依据;考核将依据各研究所申报时制定的规划目标进行精准考核,综合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
第八条 研究所遴选程序为单位申报、学校受理审核、通讯评审、会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第九条 各单位于2017年5月31日17:30前将依托单位审核盖章的研究所申报书(见附件)20份(A3纸正反两面中缝装订)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代表性成果清单、代表性成果、研究所所长和研究方向牵头人及主要成员任职资格证书、学位证书和出国留学证明)装订本2册(A4纸依序装订)、成果与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报送科研处431房间,电子版发送kyc@henu.edu.cn。
联系人:刘 敏
联系电话:2575 22960235
科研处
2017年5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