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激励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伟大实践,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决定共同举办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活动,并实施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以及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项目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由中国科协组织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2.在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
3.不超过45周岁(197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女性科技工作者;
评选范围不含工程技术领域及涉密领域。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指标1名。
二、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师重教,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2.从事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研究工作,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不超过35周岁(198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女性科技工作者;
4.目前为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
5.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该项目须于2017年开始研究,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指标1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推荐人需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不得两个项目同时参与评选。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三)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人选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第一线以及西部欠发达地区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成果贡献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人;“未来女科学家计划”项目推荐人选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更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网络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非学术任(兼)职、非科技类奖项不得填入推荐表相关栏目。电子版材料与相应的纸质版材料必须保持一致。
(五)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填报不实和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并记录在案。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报送材料
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
1.电子材料
电子材料通过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nkxjj.cast.org.cn)报送,用户名和密码请联系科研处成果科。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书面材料
(1)《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0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9份,请勿另附封面。使用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将电子材料报送成功后,继续使用该系统打印《推荐表》。
(2)附件材料1套,包括代表性论文(不超过3篇)、主要科技成果目录以及被引用、技术鉴定、知识产权、技术应用、所获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专著(不超过1本)可另附。
(3)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非涉密证明。
3.“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书面材料
(1)《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0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9份,请勿另附封面。使用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将电子材料报送成功后,继续使用该系统打印《推荐表》。
(2)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3)候选人所在单位(学校)出具的非涉密证明。
五、报送时间
电子材料请于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网络填报工作。
书面材料请于2016年8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439房间,联系人:王岩、陈郁老师,联系电话:23365089,内线2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