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验收)规范和程序》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验收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达到预定实施期限尚未验收的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
二、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验收申请书提供完整验收材料,对未按照相关规定提供验收材料或提供虚假验收材料的项目,将取消验收资格。
2.达到验收实施期限不能验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说明情况,需要延期的应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验收材料
1.河南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2.产学研合作协议;
3.合作企业成果应用情况和评价意见证明材料;
4.合作企业拨付到本单位的项目研发资金银行转款证明及其他资金到位证明;
5.项目经费支出凭证。
四、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的方式同时进行(仅采取一种申报方式的项目不予受理)。网络申报须登陆以下网址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申报地址:http://xm.hnkjt.gov.cn);纸质申报材料及验收汇总表(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统一报送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