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88号)和《河南省科技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瞄准贫困地区存在的科技和人才短板,为贫困地区提供智力支撑和内生动力,河南省科技厅决定启动2018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型
个人(团队)科技特派员:拟选派一批个人(团队)科技特派员,以满足贫困地区科技和人才需求为主,深入到农村和中小型涉农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工作。选派形式可以是科技人员个人或团队。团队科技特派员是由5人以上科技人员组成的科技服务团队。
二、选派条件
1.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自愿到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原则要求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与需求单位已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可优先选派;
3.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4.身体健康,作风务实,学风正派。
三、选派程序
1.征集需求
各地根据本地发展需要,对农村、涉农中小企业存在的科技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提出人才需求,经认真筛选后,组织填写需求登记表。需求单位已有明确意向人选或与科技人员已有合作基础的,可进行先期对接,如对接成功,需求登记表可与科技特派员申请表、派驻协议书一并报送。
2.组织对接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对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派驻协议书。
3.上报推荐人选
组织填写《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并于11月10日前由各地统一报送《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申请表》、省科技特派员申请汇总表和《派驻协议书》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各省辖市限分别推荐不超过6项个人和团队省级科技特派员,省直管县(市)限推荐分别不超过2项。
四、网上填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法人)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需求登记表、派驻协议书可作为附件打包上传。
**【注】:该步骤是在派驻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之后方可填写。请有意向的专家及时与合作企业洽谈,以便获得当地科技主管部门的推荐,各地市均有名额限制。
(二)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
(三)系统填报时间。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10月16日至11月10日。
五、经费支持
个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给予每人或每个团队3万元工作经费支持。选派工作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开展服务时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专家讲课费、资料费、材料费、场租费等。
六、注意事项
(一)往年选派的个人(团队)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才届满未通过考核或服务期限未结束的本次不再选派。
(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选派工作。个人(团队)科技特派员,以及法人科技特派员工作年限,一般为2年。
联 系 人:李金环
电 话:22822627,内线2073
电子信箱:8136@henu.edu.cn
科研处
201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