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岩 时间:2018-03-28 点击数:


 

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表彰高校科研人员对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做出的突出贡献,调动高等学校广大教师和科技工作者、科研组织进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和“双一流”建设,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精神,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进行201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2018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具体分为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奖励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级别。主要奖励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产学研用结合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科学)研究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以及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论文。

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等。

二、推荐项目要求

1.申报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16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科技著作是指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出版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科技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4.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6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河南大学。

6.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以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可以包括参与项目研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7.同一人作为第一完成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科技成果奖项目。优秀科技论文奖项目完成人申报数量没有限制。

8.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数量和排序应与第三方评价证明文件一致,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多项鉴定成果整合申报的成果,完成人顺序以实质性科技创新贡献大小进行排序,且没有争议。科技著作的主编及其他编辑人员,应以原著排序为准。单项授奖主要完成单位数限额为10个以内,单项授奖主要完成人人数限额为15人以内。

9.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10.201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项目的专业分类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规定和教育系统实际,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主要包括以下40个学科专业(学科代码)分类:

农学(210)、林学(220)、畜牧、兽医科学(230)、水产学(240)、农业机械学(41650)、矿山机械工程(44060)、冶金机械及自动化(45050)、机械工程(460)、动力与电气工程(470)、食品机械(55040)、土木工程机械与设备(56050)、水力机械(57030)、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120)、计量学(41055)、测绘科学技术(420)、电子与通信技术(510)、计算机科学技术(520)、教育技术学(88041)、凝聚态物理学(14050)、化学(150)、生物化学(18017)、材料科学(430)、化学工程(530)、纺织科学技术(540)、食品科学技术(550)、地球科学(170)、矿山工程技术(440)、冶金工程技术(450)、能源科学技术(480)、土木建筑工程(560)、水利工程(570)、交通运输工程(580)、环境科学技术(610)、安全科学技术(620)、生物学(180)、基础医学(310)、临床医学(320)、预防医学与卫生学(330)、中医学与中药学(360)、软科学类项目成果(630)。)。

四、申报方式、材料与要求

2018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1.申报时间:2018328—416日。411~16日科研处进行网上审核工作,请申报人员注意查看自己的审核意见。

2.推荐地址: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省厅科研—省厅报奖,网上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填报说明”栏目相关内容。网址:http://cas.rcloud.edu.cn/login?code=10475&service=http%3A%2F%2Fhenu.rcloud.edu.cn%2Fbusiness%2Flogin.do

3.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和《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并打印生成纸质材料(只需打印需要盖章和签字的页码)。

4.申请科技论文类项目,须扫描论文所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以及其他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

5.申请书中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申请单位签章签名后,申请人扫描签名签章所在页,连同扫描后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统一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通过云平台上传。作为附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前,须加页标明材料目录。

其中,《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应用证明》、《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科技著作类项目应用证明》均须严格采用2018年度格式(附件3-4),严禁使用成果鉴定或其他场合的证明材料。

五、评选及表彰方式

1.推荐项目均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科研处负责推荐。

2.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开展2018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评选结果通过云平台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和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省教育厅下发授奖决定、颁发获奖证书。

本通知附件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rcloud.edu.cn。

联系电话:2592或23365089

联系人:王岩,13723235131

电子邮箱:kycbj@henu.edu.cn

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71-55007476 18037780908 18037780378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2018年度)

2.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科技论文类 2018年度)

3.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应用证明

4.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科技著作类推荐项目应用证明                    2018年3月28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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