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发布了“关于征集2021年度前沿导向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群立项建议的通告”,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通知予以发布。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联系人:张云庚;电话: 0371-22822134
附:基金委通知
为培育源头创新能力,推动我国基础研究在前沿领域取得突破与引领,化学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的新时代科学基金资助导向,面向科技界征集2021年前沿导向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群的立项建议领域,欢迎广大学者特别是青年才俊积极提出立项建议。
一、定位
前沿导向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群旨在资助针对国际科学发展趋势,以前瞻性、原创性、引领性为显著特点的项目,目标是为解决前沿科学难题,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探索新现象、开辟新领域和新方向,以促进中国化学的转型发展。优先支持中国学者独创的概念和体系,或在国际上具有显著特色、能够较快形成引领的研究方向。具有多重层次科学问题或方向的领域以项目群的方式立项资助。
前沿导向重点项目或重点项目群中单一课题的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重点项目的资助强度相当。
二、立项建议书撰写提纲
(一)领域名称 (不超过30字);
(二)领域简要说明 (重点项目不超过300字;重点项目群不超过1000字,各方向逐一说明);
(三)立项必要性(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困难与挑战、我国的研究基础与优势等,4000-6000字)
对于原创性思想和概念,应重点阐释其意义及对学科未来发展的推动作用;对于具有一定优势的研究领域,应重点阐释我国学者的特色、国际影响力,以及在解决国家需求方面的潜力。
(四)拟解决的核心问题(不超过300字);
(五)建议人简历、主要学术成果、与建议方向相关的代表性论著 (不超过十篇)。
三、提交建议书要求
有意提交建议的个人或单位请于2020年9月20日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提交立项建议书(请同时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申请和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纸质立项建议书各一份)。
邮 箱: chemoffice@nsfc.gov.cn
电 话:010-623269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邮编:100085
附件1:前沿导向重点项目立项建议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