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科〔2021〕49号),为引导社会各方多元化投入参与科技创新,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省气象局等7家单位,共同出资设立了首批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重点围绕我省一流学科建设培育、支持省属科研院所做大做强、服务社会公益民生等方向组织实施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现将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类别
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共分为两类,一是应用攻关类(登陆端口xm.hnkjt.gov.cn),属于省科技攻关资助体系(10万元/项);二是优势学科培育类,属于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登陆端口nsf.hnkjt.gov.cn),包括重点项目(80—100万元/项)、培育项目(20—50万元/项)。
优势学科培育项目执行期2年;优势学科重点项目执行期3年。
二、改革试点及要求
(一)项目实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鼓励科研人员持续创新,除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外,允许有其他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科研人员申报。同一人员只能选择申报一项联合基金项目。
(三)提高项目推荐质量,各申报单位应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对照指南内容结合自身优势进行项目凝练,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申请人应对申请书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指南方向详见附件。
受科技厅申报指标限制,校内每个单位应用攻关类限报1项;优势学科培育重点项目限报1项,培育项目限报2项。
三、受理时间
个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28日17:00,逾期不受理。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各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本次各类项目均为限额申报,需进行校内评审,评审前科研院组织进行形式审查,形审不通过的项目直接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此次申报时间有限,请各项目申请人和校内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应主动服务,为科研人员项目申报提供支持保障。
各单位需将推荐项目清单和推荐项目的申请书电子版统一以“项目类型-单位-主持人”命名(如“攻关-物理与电子学院-张三”)发送至8907@henu.edu.cn中,用以形式审查和校内专家评审,材料不全者不进入校内专家评审阶段。
四、联系方式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0371—65974111
(二)省科技厅业务咨询
项目统筹处 0371—86561692(应用攻关类)
基础研究处 0371—65908672(优势学科培育类)
(三)省财政厅业务咨询
科技事业处 0371—65802522
(四)科学技术研究院
项目管理办公室 0371-2282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