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按照“尊重规律、宽容失败、精准服务”的原则,对逾期未验收项目开展集中结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9年及以前年度立项、逾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省重点研发专项国际合作类、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攻关、软科学),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终止处理。

 

二、终止方式与流程

(一)对无经费支持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项目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将申请终止的项目相关资料报省科技厅备案。项目主持人应据实填报并提供项目进展报告、汇总表。

(二)对支持经费在5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按照经费“包干制”有关要求,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项目审查和财务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主持人应提供附件2中对应的项目进展报告、加盖财务公章的决算书。

三)对支持经费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终止申请,学校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省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

本年度集中结题清理工作,分为两个批次进行。

第二批次:1201日前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相关附件电子档,对接项目办宋辰雯老师进行办理(无需提交纸质版)。

第一批次:1017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8907@henu.edu.cn备案。(已结束)

(二)结余经费

按照省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终止项目剩余资金由省财政收回。


四、其他事项

若有以下情况时,请主持人参与本次项目终止集中备案工作:

(一) 科技厅已不再受理结题申请的项目;

(二) 19年及以前立项,已获取结项证书,科技厅系统显示为未结项时,需提供结题证书附件申请变更系统状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辰雯

联系电话:037122822134

电子邮箱:8907@henu.edu.cn


附  件:

作者:王园 时间:2023-09-2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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