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优秀案例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09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高校全面助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发展,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省教育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推动高校参与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实施方案》(教科技〔2022〕77号)和《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的通知》(教办科技〔2022〕119号)。各高校积极响应,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校企融合、产学研合作。目前,全省高校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达1264家,其中,我校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57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2023年,省教育厅党组已把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列入2023年重点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引导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取得实效,省教育厅决定遴选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若干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管理制度健全,高校与规上企业签订有效期3年以上研发中心共建协议或产学研合作协议,其中各方责任、义务及违约补偿等事项明确规范。

2.研发中心有不少于20人的稳定研发团队,形成领军人才、科研骨干、一线高技能人才、在读研究生等组成的人才结构。岗位职责明确,稳定程度高,协同能力强,能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3.科研设施完善,有相对独立的科研(试验)空间,现有实验仪器、设备及设施能够满足技术开发实验和小试要求。

4.资源保障充分,高校和企业对研发中心有稳定的资金投入,且能有效引入社会性研发资金。

5.在高校协同育人、企业人员技能培训等方面有双向交流培训机制。

6.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建立“企业出题、高校答题”校企深度参与共同研发的工作机制。

7.有共同的成果产出,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工作要求

1.请各研发中心负责人按照推荐条件认真梳理建设经验,符合推荐条件的研发中心按照推荐条件所列要点撰写“共建研发中心”典型经验总结,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并附必要的支撑材料。我校将择优推荐不超过2家。

2.坚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予以批评。

3.请于5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科研院科技成果转移办公室(行政楼43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邮箱。

4.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的校企共建研发中心材料进行审核,并适时调研考察。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822627

联系地址:金明校区行政楼435房间

邮箱:kyc@henu.edu.cn

 

2023年5月9

关闭

河南大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    技术支持: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河南省 开封市 金明大道北段 金明校区 行政楼431房间     邮编:475004 电话:0371-22865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