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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0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2025117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启动2025年度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遴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2025年度遴选认定重大、重点层次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各5个。按照数量从严、质量从优的原则,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我校限报重大、重点层次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各1个。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重大层次研发中心的共建企业应为我省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申报重点层次研发中心的共建企业应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研发中心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目标,具有明显的研究优势和区域特色,牵头高校和共建企业已签订研发中心共建协议或产学研合作协议,并已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完成登记入库。

(三)牵头高校和共建企业在学科专业上须高度契合匹配,研发中心拥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有一定比例的高级职称、博士等研究人员。拟申报重大、重点层次校企研发中心人员规模分别不低于50人、30人,且高校、企业人员占比均不低于40%

(四)研发中心需在牵头高校和共建企业同时设立实验场所和研发仪器装备,具有良好的软硬件条件。

五)牵头高校和共建企业应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近三年满足下列条件中1-5项中至少2项,且满足6-8项中至少1项:

1. 共建企业依托研发中心向牵头高校委托一定数量的横向课题,累计委托项目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 牵头高校与共建企业共同拥有的授权专利数量不少于3件,或受理共同申请的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

3. 牵头高校与共建企业共同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不少于1项;

4. 牵头高校与共建企业共同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

5. 牵头高校与共建企业共同研发出新工艺、新产品不少于2项;

6. 牵头高校与共建企业建设有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特色行业学院、省级工匠实验室、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各类省级合作平台;

7. 牵头高校向企业派驻科技副总,或每年驻企3个月以上的兼职人员不少于10人;

8. 牵头高校聘任共建企业产业兼职教师、研究生产业导师等人员不少于10人次。

三、申请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校企研发中心,结合自身优势和建设情况,编制《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申报书》和《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建设规划》,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科学技术研究院开展评审论证工作,主要包括材料初审、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

四、建设任务

省校企研发中心建设任务详见附件4《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2025117号),请拟申报的校企研发中心认真阅读该文件。

五、支持政策

1. 获认定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的运行资金采取企业投入为主、财政奖补支持的方式。省财政对重大、重点层次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分别以科研项目形式给予不高于200万元、100万元资金支持,财政支持资金结合研发中心建设实效和年度考核情况分年度拨付下达。三年建设期满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的重大、重点层次省级研发中心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5万元绩效奖励

2. 财政拨付资金按照科研项目管理和使用,获认定研发中心按照年度财政拨付资金额度报送科研项目计划。牵头高校与共建企业应在报送项目前签署正式协议确定双方项目资金分配比例。其中,第一年以高校基础研究、技术攻关类项目为主,第二年以企业开展成果产业化、技术转化应用类项目为主。考核优秀的绩效奖励资金由校企双方协商确定分配比例。

3. 省教育厅对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牵头高校在本专科招生计划、研究生招生计划、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省科技成果奖申报、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遴选、高校重点科研项目立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河南省专利奖推荐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4. 省科技厅对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在河南省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信贷、政府投资基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5. 省工信厅对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共建企业在申报建设省产业研究院及其他各类国家和省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六、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遴选符合申报要求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校企研发中心,请于2025523日下午17点之前将附件3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由学院盖章的PDF版发送至科技成果转移办公室邮箱:8136@henu.edu.cn。各类申报材料和支撑附件的纸质版请于20255271700前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金明校区行政楼246或龙子湖校区友兰中楼201),电子版压缩包以重大/重点层次+学院+校企研发中心名称命名,同期发送至科技成果转移办公室邮箱:8136@henu.edu.cn。申报材料包括《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申报书》(一式三份,模板见附件1)、《河南省校企研发中心建设规划》(一式三份,模板见附件2)。

联系人: 李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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