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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7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根据《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汴科文〔2017 195号)等有关要求,现启动 2025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市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市技术创新引导专项(文化科技融合)。此次项目均为指导性立项,无财政经费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牵头)单位须是开封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管理机制规范健全,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基础和能力。

2.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研究《2025年度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所列专项确定的项目领域,同时满足所申报专项的具体要求和本通知要求。

3.项目单位(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加人员)诚信状况良好,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制度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未在失信惩戒期内。

4.项目负责人有逾期未能结项或验收的,可申请延期结项(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在此期间不得申报新的同类项目。

5.2023年及以后立项的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因自身原因被终止、无正当理由未通过验收的,取消项目负责人2年内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三、组织方式

1.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其直属单位的项目申报,高等院校、市属科研机构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其它单位均通过所在辖区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申报。

2.项目申报集中受理,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统一报送,不得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密项目,所有申报项目视为非涉密。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由科研院统一填报

申报单位通过本单位法人账号登录开封政务服务网zwfw.kaifeng.gov.cn)后,选择法人服务”→“法人一件事”→“科技项目认定一件事进行申报,其中县(区)企业选择对应县(区)后进行申报,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直接选择开封市进行申报。申报工业类科技攻关项目选择市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认定(工业)栏目,申报农业、社会发展类科技攻关项目选择市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认定(农社)栏目;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选择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认定栏目;申报文化科技融合项目选择市级文化科技融合项目认定栏目。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表单信息、上传《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佐证材料、填写网上申请承诺书后网上申报完成。申报项目需在主管部门审核推荐范围之内。

电子版申请书受理时间:202581616:00前,发送至8907@henu.edu.cn邮箱。

纸质版申请首受理时间:2025819—20日。金明校区行政楼246房间。

申请各类市科技计划项目应提交《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此外,申报单位需报送《2025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并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8907@henu.edu.cn邮箱。

注:由于部分限额项目限额申报,不符合指南要求和预期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咨询

1.项目管理业务科室

工业科技科:负责工业领域的科技攻关项目,电话25957056

社会事业与现代农业农村科技科:负责社会发展和农业领域的科技攻关项目,电话25962367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负责软科学研究项目,电话25955592

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负责文化科技融合项目,电话25978383

2.其他业务咨询

科技项目平台统筹科:统筹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电话23865226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政务服务有关事宜,电话22922661

附件:1.2025年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3.2025年度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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