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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泛开展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4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聚焦“两高四着力”、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推动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密切协同,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按照《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纲要办发〔2025〕2号)统一部署,现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夯实科技强国基础。

二、时间

2025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科普法》深入实施,围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解读国家重大科技政策和战略部署,引领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投身科技强国建设。

(二)宣传推广科技创新成果。采用公众易于理解、乐于参与的方式,多方位展示“十四五”时期我国特别是我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取得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彰显新质生产力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激发创新自信,引导公众及时认识和使用科技成果,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风尚。

(三)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讲好我国特别是我省科技工作者勇攀高峰、爱国奋斗的故事,展现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深入挖掘展示科技创新成果背后的科学方法、创新思维和科学精神,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启迪青少年的科学梦想,凝聚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强大精神力量。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围绕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农业生产、交通运输、民生水利、低碳生活、防灾避险、安全生产、乡风文明等公众关注热点,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推动科普资源和服务下沉基层一线,深入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等,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面营造科学理性、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主要活动

(一)系列主场活动。各单位结合实际、突出优势,打造一个主场活动,突出学科特色,围绕相关领域、特定主题,组织开展品牌性科普活动,普及科技知识,增进公众对科技领域的理解和认识。带动学科重视科普、参与科普,掀起科普活动热潮。

(二)科普报告话前沿。各单位要积极动员科技工作者、行业专家,面向青年科技人才、大学生、中小学生等群体,开展前沿科普报告,解读新技术、新成果,搭建小规模、高频度、互动性、多学科的科普交流平台,共话科技和产业发展未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三)科普阵地探未来。各单位要积极改进科技成果的科普化展陈方式,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课堂、生产线等,打造更具场景感的科普“星火馆”。动员星火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馆、博物馆、标本馆、科技小院、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文化场所、公共场所等,应用新技术推动展陈升级,举办各具特色的科学教育活动。鼓励各类场馆开展联合行动,设计主题体验路线,开展打卡、探馆等活动,构建泛在可及的科普阵地服务圈,让公众感知近在咫尺的科技魅力。

(四)千万IP创科普。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开展优秀网络科普作品、原创科普图书、科普微视频创作、征集和展示活动,动员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科普工作者等参与科普创作和传播,形成全社会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热爱科学的生动局面。发布科普内容和相关活动时添加“#千万IP创科普#”话题标签。

(五)科学文化进基层。广泛动员学会、学校、企业、科研院所、基层组织、科技科普志愿队伍等各类科普主体,推动科普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用好线上线下方式,为基层群众提供展览、讲堂、演出、科普市集、科普阅读、科幻电影展映、互动游戏等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科普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单位要把全国科普月作为贯彻落实《科普法》的重要举措,强化科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重要指示精神。各学院、星火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馆、博物馆、标本馆、科技小院、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文化场所、公共场所要实施协调机制作用,密切配合、开放协同,用好组织化、社会化、网络化手段,为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开展科普、参与科普搭建平台,增强活动的引领力、服务力、影响力。

(二)积极创新,务求实效。要创新科普的内容、形式和手段,促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科普中的应用,增强科普活动的科学性、互动性、科技感、体验感,引领科普新风尚。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强化举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内容审核、符合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高效节约、安全有序举办活动。

(三)联动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把握宣传节奏,推出宣传精品,让正能量成为大流量。活动宣传中,请规范使用全国科普月素材(见附件2),突出活动品牌。各有关单位可填写《2025年全国科普月重点活动推荐表》(见附件1),推荐重点体系活动或特色亮点活动,扩大优质科普的联动传播和示范效应。于9月11日前将表格盖章版和word版发至邮箱kyc@henu.edu.cn。

(四)做好总结,示范推广。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总结全国科普月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意见建议,并于10月9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照片,科普视频、新闻稿(附上链接)发送至kyc@henu.edu.cn。我校将对组织动员有力、亮点特色突出、服务基层有效的单位和影响大、反映好的活动推荐至上级单位进行宣传表扬。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炯

电话:0371-66598256

邮箱:kyc@henu.edu.cn

地点:郑州校区友兰学堂中楼201办公室

附件1:2025年全国科普月重点活动推荐表

附件2:全国科普月素材-海报视频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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