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和激发我市科技人员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促进我市科技人才成长和学术繁荣,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和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开封市第十九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包含两项奖项: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含著作)奖、开封市自然科学应用研究成果奖(不含成果结项项目)。
(一)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含著作)奖
参评论文应是2021年以来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等领域中的基础理论研究、技术研究和实验方面的学术成果。
(二)开封市自然科学应用研究成果奖
参评成果应是2020年以来完成的针对开封市的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开展的课题研究、调查研究、创新应用、提案、议案等科研成果。根据其被采纳和应用后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进行评定。
二、评审要求
原则上按《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评审,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成果优先,往届已获市级以上奖项和已获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评审。
三、奖励办法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由开封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布,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含现金奖励)。每名申报者(第一署名作者)最多可申报3篇,只取一个最高奖。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技术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依据之一。同时,对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请于2023年7月14日18:00前将申报成果相关材料提交至金明校区行政楼439成果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都江雪
联系电话:0371-23112238
附件1: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材料说明
附件2: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
附件3: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申报表
附件4: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汇总表
附件5:开封市应用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6:开封市应用研究成果奖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