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防科工局印发了«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关键小材” 科研项目指南的通知» 。本批指南聚焦关键材料生产和应用过程中所需关键原料、配料和辅料的研制攻关,定位于保障关键材料供应链安全。指南发布需求按“奖励性后补助”方式实施,有关要求参照《XX配套科研项目后补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科工管〔2018〕82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需以单位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为中国大陆境内独立法人单位。鼓励科研院所、院校、企业等联合体形式申报项目,联合申报需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各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经费分配比例等。
2.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相关技术研究经历,为中国大陆公民,限1人。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聘用关系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
3.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开展相关科研工作,要与用户单位做好衔接,涉及多个用户单位的需统筹所有用户需求。用户单位予以积极配合,双方协商一致后需签订项目研制应用协议。协议需覆盖指南发布需求条目的全部研究目标、内容、技术指标、研制周期、成果形式等要求,规定材料应用条件,并约束用户单位应用义务。
4.申报单位根据协议要求开展相关科研工作,研制任务完成后要形成稳定可靠的生产保供能力,积极推动产品在关键材料生产应用中发挥关键作用。项目申报单位需取得用户供货合同或应用证明。供货合同供货量必须达到支撑用户批量生产水平。
5.本批指南需求奖励性后补助经费补助金额按阶梯划分,于指南发布日起一年内完成任务并审查通过的为100万元;两年内完成任务并审查通过的为50万元;超过两年的不予补助。
二、申报流程
1.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围绕指南需求,与用户单位联系,开展研用对接,签订研制应用协议。
2.2023年9月30日后,项目申请人通过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公共服务平台(账户信息已有科研院申请,可联系张超查询账户信息)对拟申请奖励性后补助项目进行项目申报,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予以备案。备案将作为后续奖励性后补助申请通过形式审查的先决条件。
3.2024年3月底前,国防科工局将在备案单位范围内征集“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申请书,并按实施细则中奖励性后补助有关程序开展审查、公示、批复等工作。同时,根据指南申报情况,视情开展后续有关项目申请书征集工作。
三、其他
1.与项目申报相关的材料应为公开级。奖励性后补助申请书通过主管部门上报,请各主管部门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工作。
2.对于在“关键小材”科研项目中表现突出,及时有力支撑关键材料自主保障的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将在配套科研计划渠道立项、创新平台建设、青年拔尖人才推荐等方面予以倾斜。
3.有关指南其他疑问请咨询相关人员。
国防科工局联系电话:010-88581358, 010-88581433。
校内联系人及电话:张超,0371-22822627
附件:1.“关键小材”科研项目指南
2.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申请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