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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关于征集遴选2023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0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高质量发展,聚焦新兴前沿领域和产业基础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进“科创中国”建设走深走实,中国科协将开展2023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2023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设置先导技术榜、融通创新组织榜。其中,先导技术榜设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绿色低碳等五大产业领域和产业基础一个专项领域。

二、推荐渠道及名额

(一)推荐渠道

先导技术榜、融通创新组织榜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创新驱动示范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中央企业科协,“科创中国”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他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和推荐。

(二)推荐名额

1.先导技术榜每个领域各单位推荐不超过3个;融通创新组织榜各单位推荐不超过2个。

2.入选历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2023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申报条件

1、“科创中国”先导技术榜

(一)产业领域: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绿色低碳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等四大产业领域遴选代表本领域前沿水平、面向产业需求具有开创性突破、市场带动力强、商业潜力巨大,可转化、可转移、可交易,具有产业先导意义的技术成果。绿色低碳领域面向能源、交通、工业、建筑、农林等各类行业方向及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遴选实现减污降碳扩绿协同增效,具有商业化推广利用价值的共性、关键和战略性前沿技术。申报技术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技术具有创新性、战略性、引领性、突破性,达到一定成熟度且通过早期验证。

2.技术可转化、可转移、可交易,具有潜在的产业价值和广泛的市场应用前景。

3.技术不涉密,可公开宣传推广,技术持有方强烈的转化、推广应用意愿。

(二)专项领域:产业基础

遴选破除瓶颈制约、填补国内科技空白,实现自主可控,具备高稳定性、高可靠性、高环境适应性的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产业技术基础等。申报技术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五基”领域,即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产业技术基础领域的技术成果。

2.属于重大突破性的原始创新技术。

3.被国外禁运或长期依赖进口。

4.技术可推广、可应用。技术持有方强烈的转化、推广应用意愿。

入选历年“科创中国”先导技术榜的项目不再纳入候选。

2、“科创中国”融通创新组织榜

围绕国家重点产业需求,遴选在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创业企业孵化等方面贡献突出的新型研发机构、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创业孵化载体、创新联合体。申报组织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机构类型为新型研发机构、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创业孵化载体(包含专业化众创空间、专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和创新联合体中的一类,且成立时间在2021年9月1日之前(创新联合体的成立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9月1日之前)。

2.机构应聚焦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中的一种或多种。

3.组织机构来自或服务于创新驱动示范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从事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创业企业孵化等“产学研”融通领域的科学技术服务。

入选历年“科创中国”融通创新组织榜(产学研融通组织榜)的机构不再纳入候选。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征集(2023年10月7日—2023年11月20日)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动员推荐工作,扩大举荐视野,着重发现在促进产业发展、创造经济价值、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率先探索、蓄势突破的创新成果、企业、组织和人才。

(二)终评评审(2024年1月)

“科创中国”联合体秘书处组织开展榜单终评工作,经综合评议确定入榜名单。

(三)发布推介(2024年2月)

择机发布榜单,结合“科创中国”金融伙伴计划持续为上榜技术、企业、组织、人才提供资源对接、定向推介等落地推广服务。

(四)宣传推广(2023年10月—2024年4月)

通过“科创中国”媒体矩阵、网络平台、新媒体渠道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榜单影响力。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

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坚持客观、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优中择优。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组织认真填写2023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申报表,于2023年11月20日12:00前统一提交到科学技术研究院(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经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拟推荐人选,然后通知进行网上在线填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炯

电话:0371-23622389

邮箱:kyc@henu.edu.cn

地点:金明校区行政楼437办公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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