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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5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与高校科协和高校科技工作者的联系服务,建立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提升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工作水平,请有关高校科协聚焦世界一流学科,推荐自然科学领域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作为中国科协科技人才评价专家。有关事项如下:

一、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职责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密切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大力提升科协系统干部新时代履职能力,着力推进中国科协党校建设、科技人才奖励与举荐、工程能力评价与国际互认、科技人才库建设、举办中国科技会堂论坛等重点工作,服务“科创中国”“科普中国”“智汇中国”“科技工作者之家”和科学共同体建设,履行中国科协常委会女科技工作者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有温度服务,高质量赋能,努力交好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答卷。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是中国科协开展人才服务的专门机构,在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等部门指导下,长期承担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光华工程科技奖推荐,国家工程师奖、全国创新争先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奖、最美科技工作者等评审工作,组建了以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为核心的“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库”。

二、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遵守科研伦理,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1.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至少应满足以下3项条件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二名完成人)。

(3)担任全国学会(或全国行业协会)理事或分支机构委员,或担任省级学会理事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担任省级科协全委会委员、地市级科协常委,或担任高校科协委员会委员。

(4)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高级职务,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任职,或为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

(5)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等项目。

(6)拥有重要的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满足创新性、战略性、引领性、突破性的要求,有利于开辟新的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已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对于科技成果特别突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推荐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专家。

2.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意愿和能力。

三、专家主要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审工作。获得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评审工作的“唯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自愿选择是否参与评审工作。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根据有关规定,获取劳务报酬等。根据评审工作质量,经专家本人同意后,由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推荐至有关单位作为专家。

(二)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做出判断并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四、有关事项

(一)重点推荐领域和名额分配

请推荐单位聚焦世界一流学科,发挥“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急需高层次人才和基础研究人才主力军作用,以及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支撑创新策源地的基础作用,重点推荐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实现重大基础科学突破和关键核心技术发展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注重推荐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注重推荐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小学科、冷门学科的专家,兼顾专家的学科领域覆盖面。关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等学科领域专家,注重推荐先进制造、能源交通、现代农业、公共卫生与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应用学科,以及人工智能、国家安全等领域的新兴交叉学科专家。各推荐单位根据实际情况,45周岁以下的专家原则上不少于50%专家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已通过学会推荐的不再作为高校推荐人选,请各单位务必做好确认工作以免造成指标浪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022年和2023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的专家无需再次推荐。

(二)推荐工作流程

为减轻推荐单位、专家负担,推荐工作采取“无纸化”模式,均为线上填报。具体流程如下:

1.推荐专家本人登录“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在系统实名注册后(需通过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的三要素验证),在“评价专家征集”项目中,在线进行诚信承诺,填写个人简要信息、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等有关内容,填写“推荐码”(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请联系科研院437办公室索要推荐码),在线提交。曾使用过系统的专家无需重复注册,请通过“手机短信”或“账号密码”方式直接登录系统。

2.推荐指标分配:各自然科学类相关单位推荐6位专家于20231225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并将《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盖学院公章后交到科研院437办公室,同时将不盖章的EXCEL版本发送至kyc@henu.edu.cn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推荐专家信息的真实性、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等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候选人上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专家将进入“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库”。

(三)推荐工作标准和要求

推荐单位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推荐单位应事先征得专家本人同意,方可推荐。推荐单位和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原则上不推荐涉密领域专家。

(四)专家信息保护

专家个人信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护,仅用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审工作,由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专门部门负责使用和维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炯

电话:0371-23622389

邮箱:kyc@henu.edu.cn

地点:金明校区行政楼437办公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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