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大学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相关单位:
2022年度自然科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开始启动,为保证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通知每一位教职员工做好成果登记工作。
一、统计依据
本年度统计工作按照《河南大学学院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19]119号)及《河南大学科研评价和奖励办法(自然科学)》(校发[2018]37号)执行。
二、统计的人员和时间范围
1.统计人员:全校在职在编及离退休教职员工(离退休教职员工成果随退休前所在单位统计,不再由离退休处统一报送)。机关管理岗位人员的成果从相关学科申报。
2.统计时间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统计工作时间安排
1.学院审核:
请各二级单位使用本通知发布的模板(详见《附件1 2022年自然科学科研绩效一览表》),于2023年1月5日前完成本单位学术影响力(他引、高被引论文)、特邀主题报告、学术著作、著作获奖类成果的汇总,各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人审核所申报的成果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申报内容与证明材料是否相符,审核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7日。审核要求详见《附件2 2022年度学院材料审核要求》
各二级单位应将打印出的本单位年度成果汇总表(打印出的汇总表应能够清晰地显示出完整的成果信息,字体请勿小于五号),张贴于本单位公告栏公开展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自然日。未在本单位公开展示的科研成果学校将不予受理。
2.审核材料提交
各申报单位提交公示后无异议的成果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方便学校核查。纸质材料提交至金明校区行政楼439房间,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汇总表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kycbj@henu.edu.cn。院系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0日。
四、相关事项
以下成果提交电子版登记表时请使用《附件1 2022年自然科学科研绩效一览表》发布的模板完整、准确、规范地填列,不得删除、修改模板,必填项不得出现空缺,若存在补录成果,请在备注中注明“XXXX年成果补录”。
1.论文、著作成果
(1)论文类成果:为方便广大教师,今年首次试用易普拉格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提供的网推服务。
目前系统中的网推数据用于系统测试,论文认领工作于2022年12月26日8:00正式开始,届时将对系统中的网推数据进行清空,请通知老师不要在认领工作开始之前更改论文信息。
请老师认真阅读《附件3 2022年度学术论文统计的说明》。
(2)著作、著作获奖类成果以填表方式进行申报。著作完成人须提交原件及封面、版权页、目录等复印件(需能显示第一主编和著作类型、出版日期等)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
2.学术影响力
(1)热点论文、高被引论文需提供原文及热点论文、高被引检索证明原件,以前年度已纳入统计的高被引论文无需再次提交。
(2)2012年12月31日之后发表的以河南大学为第一单位的,当年新增他引次数5次以上的论文,填写电子版登记表并应提交检索证明原件。当年新增单篇他引5次以下不再统计;补报以前年度他引次数,需要提供当年新增他引检索证明。
(3)特邀主题报告需提供能够证明申报人所参加会议为国际组织(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家一级学会(国内学术会议)发起并主办,且申报人受邀与会进行了大会主题报告(非分会场报告或专题报告)的官方证明材料,如邀请函(信)、会务通知和会议秩序册等。
3.立项项目、成果奖励、横向项目
立项项目、成果奖励、横向项目将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统一提供,无需填报。
4. 知识产权
未备案的在专利申请前评估系统在线登记备案。备案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5.学院社会服务情况
新增社会机构、校地校企合作、挂职服务等社会服务情况请将证明材料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435房间备案,汇总表将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统一提供,无需填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1)社会机构所需提供材料为:
http://sgs.mca.gov.cn/article/fw/cxfw/shzzcx民政部社会团体查询结果复印件。或提交其他能证明该社会机构的材料,如注册登记材料、年审表等。
(2)单位、人员参与证明需要提供聘书复印件:出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或者同级职务的情况;常务理事单位证明等。
(3)校市、校企合作情况需提供项目立项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合作协议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五、补报漏报成果处理
补报往年成果、更正成果信息请科研秘书汇总报送时加以标注,本年度未统计的成果延至下一年度处理。
六、材料提交
各单位成果经公示无异议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度科研成果申报诚信书
2.2022年度自然科学科研绩效一览表,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老师自行录入系统的学术论文及热点论文、高被引论文应当提供论文原件或复印件,其中SCI、EI论文、热点论文、高被引论文还需提交检索报告原件,中文期刊论文应当提供期刊封面、版权页、当期目录及论文正文等证明材料,著作类需提交著作成果原件及封面、版权页、目录等复印件。以上原件内容均需提供扫描件(著作仅扫描重要信息,无需全书)。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
地 址: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管理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439房间)
联 系 人:胡月 都江雪
联系电话:23112238
电子邮箱:kycbj@henu.edu.cn
《附件1 2022年自然科学科研绩效一览表》
《附件2 2022年度学院材料审核要求》
《附件3 2022年度学术论文统计的说明》
《附件4 2022年度科研成果申报诚信书》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