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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2022年度申报认定与2021年度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7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科普教育资源作用,促进全民科学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根据《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省科协、省文明办决定开展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2022年度申报认定与2021年度总结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河南省内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相关机构,符合《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认定标准的,均可申报认定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已过有效期的需重新申报认定。

(二)申报与认定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平台(kpjd.hast.net.cn),在线填写《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提交至推荐单位审核。

2.推荐。各省辖市科协会同文明办负责本地区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省直单位、全省学会负责本系统、本领域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每个推荐单位有5个推荐指标,要认真培育、严格把关,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通过平台完成推荐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3.评审认定。省科协、省文明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提出拟认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命名。此次认定的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为2022-2026年。

二、2021年度总结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2017年(含)以来认定的四个批次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评估内容

科普条件、.科普活动、科普资源、科普宣传等。

(三)组织实施

1.总结自评。各基地认真对2021年度科普工作进行总结,通过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平台(kpjd.hast.net.cn)提交综合评估材料,并结合实际工作成效,自愿提交优秀科普活动、优秀科普资源、最受媒体关注、最受公众欢迎等专项榜单参评材料。总结材料提交至原推荐单位进行初审。

2.推荐单位初审。各推荐单位负责对管理的基地进行考核评估。推荐单位初审意见于2022228日前通过平台提交。

3.省级复核。省科协、省文明办适时组织复核。

4.评估结果的运用。省科协、省文明办将对年度优秀基地予以大力宣传,优先支持承担省级科普专项,优先推荐认定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对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基地予以通报,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取消基地资格。

三、有关要求

1.本次申报认定与总结评估通过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2.各省辖市科协、全省学会需使用管理账户在线完成审核推荐操作。各基地自行注册账户。

3.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申报材料说明和平台操作指南请登录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平台下载。

 由于高校不具有推荐资格,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准备材料,及时与开封市科协或者河南省相关学会联系,由他们负责材料的推荐工作。请已经认定为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与推荐单位联系,做好2021年度总结评估工作。

联系人:刘敏 23112238

请登录河南省科协网站查询详情:https://www.hast.net.cn/general?id=4066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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