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书记楼阳生在全省教育科技创新大会暨人才工作会议上“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举全省之力打造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的要求,开封市决定于近期组织召开全市教育科技创新大会暨人才工作会议,并对全市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开封市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校内教学科研单位从事科技创新工作的人员,重点推荐为开封市科技创新工作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员。
二、评选名额
全校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为3名,校内每个教学科研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坚持科技创新,在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民生科技、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精准扶贫、激发科技人才和全社会创新创业积极性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3.工作作风务实高效,工作成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全心全意为教育科技事业服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四、评选方法和要求
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召开党组织会议或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上报。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推荐。凡本年度有违反师德师风或受过组织处理(含本年度尚在惩戒期内)的人员一律不得参评。
2.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选,认真把关,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送方式
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填写《开封市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教育类)》(支撑材料可另附)于2022年6月1日上午12:00前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到科学技术研究院综合科,金明校区行政楼431房间,同时将可编辑的电子档发送kyc@henu.edu.cn工作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佩琛 甘莹
电 话:22865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