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有组织科研,营造更具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6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聚焦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作物育种种植等现代农业与特色中医药等生命健康领域,分类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与英国、法国等创新型国家联合开展学术研讨、示范应用、产业对接等活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联合开展技术推广、人才培养、人员交流等活动,巩固与重点国别的科技交流合作,拓展创新伙伴关系网络。
执行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支持经费:单个项目支持50万元左右。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的事业单位;
2. 项目申报单位应与国外合作方具有较好合作基础,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科研诚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 项目合作各方要具备保障项目实施的基本能力和条件,确保相关交流活动顺利进行,助力我省链接全球优质创新资源;
4. 项目应聚焦重点合作国别、重点领域方向,组织开展多层次、高质量的系列科技交流活动,推动形成实质性合作成果,促进科技人文交流和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构建更紧密、更深入的科技合作关系;
5. 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单位在职或专职聘用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对项目经费使用、安全管理等项目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6. 校内每单位限额申报1项(全校仅有1个申报指标)。各申报单位要严格项目筛选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承担有省财政支持科技计划项目且截至2026年7月31日未结项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
7. 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三、申报方式
项目单位根据合作需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预算书(见附件),报财务主管部门、组织推荐部门同意盖章后,于2026年7月29日前,将申报书、预算书电子版和申报汇总表发送至8907@henu.edu.cn中用于校内评审,逾期不予受理。经评审报往科技厅的项目提供5份申报书纸质材料及电子扫描件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246办公室。各组织推荐部门要从严把关,对申报单位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0371—86239818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0371—65802522
科学技术研究院:0371-22865974
附件:1. 项目申报书
2. 项目预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