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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社会服务工作绩效考核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7 浏览量:

校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大学学院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部分绩效考核指标材料需要相关单位提供,现将需要提供材料通知如下:

一、挂职服务情况(《河南大学学院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第45页),填写附件1,并附证明材料。

二、社会机构情况(《河南大学学院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第45页),填写附件2,并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社会机构是指我校为主办发起单位和理事单位的产学研联盟、产业联盟、协会、学会等。

具体认证标准为: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组织,认定为国家级社会机构;在民政部、河南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省部级组织,认定为省部级社会机构;

2. 河南大学作为机构参与,担任常务理事单位或以上的,认定为常务理事单位;

3. 我校教师个人参与,担任会长的,认定为驻地在河南大学;

4. 我校教师个人参与,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可认定为常务理事单位;

5. 我校教师个人参与,担任常务理事的,不认定为常务理事单位。

所需提供材料为:

1社会机构证明材料

社会机构须提供机构证明:http://sgs.mca.gov.cn/article/fw/cxfw/shzzcx/ 民政部社会团体查询结果复印件。或提交其他能证明该社会机构的材料,如注册登记材料、年审表等。

2. 单位、人员参与证明需要提供聘书复印件

出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或者同级职务的情况;常务理事单位证明等。

三、校市合作情况(《河南大学学院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第45页),填写附件3,并提供项目立项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合作协议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按类别和事项提供以备核验。

报送时间:19日之前。

本次绩效考核分值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报送材料。本次绩效考核分值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报送材料。19下午5点后不再接受材料报送。


             附件1 挂职服务情况.xlsx 

            附件2 社会机构汇总表.xlsx

               附件3 校地合作情况.xlsx 

            河南大学学院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pdf

 

附考核范围: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规划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经济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体育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基础医学院、物理与电子学院、商学院、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学院、法学院、土木建筑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美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武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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