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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8 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根据《河南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精神,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奖项设置

(1)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奖励我省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建树的,或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出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科技工作者。

(2) 省自然科学奖

奖励我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具有重要科学发现的科技成果。

(3) 省技术发明奖

奖励我省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研制过程中,有重要技术发明的科技成果。

(4)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奖励我省实施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

(5) 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奖励同我省公民或者组织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2、 提名方式和要求

2019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采取单位提名与专家提名两个渠道。

(1) 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包括: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的其他部门。

1.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各提名单位原则上限提名1人,要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工作者。

2. 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实行限额提名。各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坚持优中选优,提名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3. 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各提名单位原则上限提名1人或1个组织,要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外国人或组织。

(二)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2000年(含)以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奖人、河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原学者,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者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主要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科研)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主要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科研)负责人等。

专家提名的奖种包括: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规则如下: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000年(含)以后我省主持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每人可提名1项(人)。

(2)2000年(含)以后我省主持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2000年(含)以后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中原学者,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者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主要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科研)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主要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科研)负责人:2人可联合提名1项(人)。

(3)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和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省科学技术奖限1项(人);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二级学科)范围内进行提名。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所在奖种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活动。

(4)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三、被提名项目(人)基本条件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被提名项目(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17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 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7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3. 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17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4.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5. 提名省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6.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7. 2018年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8. 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提名,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提名项目的支撑材料。

9. 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10. 原则上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11. 不得提名涉密项目。

12. 提名项目应提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13.满足《2019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的其他规定。

四、提名步骤

(一)提名申请

1.提名单位或专家获取提名用户名和密码

(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本次政府机构改革中未调整变化的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其他部门的用户名和密码保持不变。本次政府机构改革中新设或重新组建的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由省科技厅分配用户名和密码。

(2)往年未提名过省科学技术奖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提名前,须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提交单位提名申请表,由省科技厅审核后,分配用户名和密码。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4日。

(3)专家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提交专家提名申请表(附件2),由省科技厅审核后,分配用户名和密码。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4日。

2.提名单位或专家生成提名号和校验码。

提名单位或专家使用省科技厅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网(http://cg.hnkjt.gov.cn/),点击“生成提名指标”,每一对提名号和校验码对应一个提名项目。

3.完成单位在线填写提名书。

完成单位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部门→省科技厅→其他权力→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组织管理→在线办理;或登录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网(http://cg.hnkjt.gov.cn/)→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提名书材料。

(二)提名公示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提名单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19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1. 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专家按照《2019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

2.提名书应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科技创新内容、主要技术发明或重要科学发现,并详细阐述“主要科技创新或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成立的依据或科学逻辑。

3.要根据提名项目(人)的科学发现点、技术发明点、科技创新点,在提名系统中慎重准确选择“学科分类名称”,最多可选择2个,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4.提名单位或专家应对提名书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提出项目的提名等级和理由,并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提名书分为电子版提名书和纸质版提名书。电子版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应通过提名系统在线填写、上传和提交。电子版提名书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纸质版提名书主件须在电子版提名书提交后,通过网络在线打印,并签字、盖章,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提名书和电子版提名书内容应完全一致。

6.纸质版附件前须增加附件目录,编写附件页码。附录的论文部分应标注其所属范围(如JCR分区,中文核心等),JCR分区和SCI论文须提供有资质文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JCR分区须采用中科院期刊分区标准。核心期刊论文须提供认定机构最新认定期刊目录复印件或检索报告(证明该论文入选核心期刊)。附件中应用证明等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 单位提名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纸质提名书2份。提名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再另加封面。

2. 专家提名

省科学技术杰出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纸质提名书2份。提名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再另加封面。

3. 其他情况

⑴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种的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项目完成人语音讲解),制作成光盘,作为提名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

⑵软科学类项目需附1套项目《研究报告》,并通过提名系统上传《研究报告》(PDF格式);科普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⑶每个提名项目的全部提名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提名书第一页(项目基本情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提名材料概不退回,请各项目自留底稿。

五、提名时间及地点

电子版提名书提交时间为5月24日12时至6月4日12时,工作网网址:(http://cg.hnkjt.gov.cn/)。纸质提名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5日18时,报送地点为金明校区行政楼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科(439房间)。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项

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候选项目实行远程电话答辩。答辩人原则上为第一完成人,第一完成人不能答辩时,应说明原因,并上报其它答辩人员信息,答辩人必须是项目前三完成人。评审组只与第一完成人或上报的其他答辩人联系。如联系不上,视同弃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郁 刘敏

联系电话:23365089 内线2592

网络技术支持:0371- 65831885

电子邮箱:kycbj@henu.edu.cn

地址:金明校区行政楼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科(439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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