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有关单位:
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共青团河南省委通知决定开展第十四届河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并择优推荐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河南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正式文件另行发布):
一、评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申报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青年科学家伦理道德典范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
二、推荐及表彰名额
拟表彰河南省青年科技奖60名,择优推荐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河南候选人15名。各省辖市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5名;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委、农业厅、卫计委、国资委、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和其他省直有关单位可分别推荐本系统、本行业候选人2名;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可分别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2名;各有关高校科协、医疗卫生机构科协、企业科协可分别推荐本单位候选人3名。
我校每个单位限报1名。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科技成就、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推荐评选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推荐工作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副厅级及以上个人不参加评选。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所在地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科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或本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荐评选工作要讲规矩、重程序,严格掌握标准和质量,做到名副其实、宁缺毋滥。严肃工作纪律,谁推荐谁负责。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材料
1.《第十四届河南省青年科技奖申报表》一式5份;
2.《第十四届河南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一式10份;
3.《第十四届河南省青年科技奖申报人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
4.《第十四届河南青年科技奖申报人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
5.身份证复印件1份;
6.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二)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2019年10月8日上午12点前务必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39房间),汇总表需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到kycbj@h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郁 刘敏
联系电话:23365089 内线2592
电子邮箱:kycbj@henu.edu.cn
地址:金明校区行政楼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管理办公室(439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