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9-20 浏览量:
1、收回资金项目范围: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6年12月31日,且2017年度准予结题的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
2、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经费执行完毕,逾期如账户仍有结余,学校将统一退回基金委。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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