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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开封市第十四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3 浏览量: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提出的“中国要强,人民生活要好,必须有强大科技”的指示精神,充分调动和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为鼓励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总结科学研究和科技实践的成果,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信息的传递,推动理论和技术创新,根据汴办〔2003〕29号和汴办〔2005〕44号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决定开展开封市第十四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包含两项奖项: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含著作)奖、开封市自然科学应用研究成果奖。

(一)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含著作)奖

参评论文应是2016年以来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等领域中的基础理论研究、技术研究和实验方面的学术成果。

(二)开封市自然科学应用研究成果奖

参评成果应是2015年以来完成的针对开封市的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开展的课题研究、调查研究、创新应用、提案、议案等成果。根据其被采纳和应用后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进行评定。

二、评审要求

原则上按《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办理,与开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成果优先,往届已获奖成果和已获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评审。

三、奖励办法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由开封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技术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晋升的依据之一。同时,对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每名申报者(第一署名作者,原则上必须为河南大学在职教职工)最多申报3篇。

2每份成果一个资料袋,并粘贴申报表首页。请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3请于6月20-22日将申报成果相关材料上报到科研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汇总表电子版命名为“单位+数量”发送到kycbj@henu.edu.cn

联系人:王岩,联系电话:23365089,内线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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