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9-12 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科研人员:
根据科技部合作司印发的《关于商情研提“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实施方案的函》的要求,我省将制定河南省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方面的实施方案,请根据各单位/科研人员情况,提供相关素材,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开展科技、人文交流;
2、共建联合实验室;
3、科技园区合作;
4、技术转移。
主要提供一带一路境外地区的合作交流方案,对于列入河南省“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实施方案的项目,省财政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请于9月14日(本周四)上午下班前,将反馈材料发送到邮箱8136@henu.edu.cn。
电话:22822627,内线2073。
科研处推广开发科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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