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八届中国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工作者的生力军作用,调动更多科技创新资源支持科技工作者进行创新创业,中国科协定于2016年5月至9月举办第十八届中国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业热情,支持科技工作者创业实践,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与企业、市场、资本对接,促进技术与资源的结合,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知识产权共享,实现多方共赢。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高校科协联合会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共同承办,清华经管创业者加速器科技接力社和西北工业大学协办。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组委会下设由秘书长领导的秘书处,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创业投资界人士、知名经济学家、创业企业家及行业知名学者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三、参赛条件
(一)参赛对象
科技工作者参赛项目须是具有市场化、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鼓励有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或其它各类机构投资或者有投资意向的科技成果参赛。已经创业的科技工作者,其企业创立时间不早于2010年12月31日。
(二)参赛资格
1.参赛项目涉及职务发明的需要取得所在单位同意,且不存在泄漏国家秘密的情形。非职务发明参赛项目的技术、成果及相关专利应归属参赛企业或团队,与其他任何法人或自然人无产权纠纷。
2.跨单位申报项目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参赛主体单位。
(三)大赛领域
根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大赛分为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材料与工程、能源化工、交叉学科等5个参赛领域,分类如下:
1.信息技术(包括电子、通信、控制、计算机等)
2.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3.材料与工程(包括材料、机械、工程、建筑、制造业等)
4.能源化工(包括能源、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5.交叉学科(多个学科交叉领域)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第十八届中国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bj@henu.edu.cn。
2016年7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439房间,联系人:王岩、陈郁老师,联系电话:23365089,内线2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