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豫科人才〔2024〕1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科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统计的时限
本次科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于科普场地和科普网站,填写截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已经实际建成的科普场地和科普网站)。
二、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科普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全省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全省科普工作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高校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包括以下方面:
1.调查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共六大类139个指标。
2.监测科普工作运行状况,了解科普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3.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需确保该场馆的数据单独填报,即该“科普场馆”如果有涉及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科学教育的数据,均应当单独填报,不与其他数据汇总后填报。
三、科普统计的数据上报
各单位请于5月20日前完成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填报科普统计调查表(见附件),将调查表电子版发送邮箱:kyc@henu.edu.cn,邮件名称请标注“学院+科普统计调查表”,纸质版需各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注意事项
1.注册的科普(技)志愿者数量为本单位组织注册的数量,其他渠道注册的人员由注册机构填报,例如学校汇总信息后交由省科协注册,该注册数量不再统计。
2.“科普场地”请注明场地名称;“科普传媒”请注明网站名称及网址、微博名称、公众号名称等;“科普活动”若符合培训ppt中表5(见附件)相关人数要求,请注明活动名称及举办时间。
五、科普统计的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本次学院/科研机构的科普统计工作实行学院领导责任制,请各学院/科研机构主管领导认真研读2023年度科普统计相关文件(见附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要做好统计数据的质量把关,确保科普统计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炯
电话:0371-66598256
邮箱:kyc@henu.edu.cn
地点:郑州校区友兰学堂中楼201办公室
附件:2023年度科普统计相关文件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