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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安排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2 浏览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第五届河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已任期届满,按照《河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拟启动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成立第六届河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遴选方式

按照《章程》规定,本次委员遴选方式拟采用基层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和主任推荐三种方式。

二、基层单位推荐候选委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正常履行职责;全职在岗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各基层单位推荐候选委员限3名,推荐候选委员中至少有2名专任教授(不担任院系主要负责人),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参加相关学院推荐,不占学院推荐指标。

370岁以下两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和65岁以下国家杰出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国家级人才、中原学者为当然候选委员(不占本单位推荐名额)。

4候选委员原则上应为二级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自荐候选委员条件:

个人自荐没有指标限制(条件同基层单位推荐),自荐表上需由校内外2位相同或相似专业领域的二级及以上教授联名推荐,每位推荐专家仅能行使一次联名推荐权利。

四、工作流程及安排

1)各基层单位推荐应在遵循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充分听取本单位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意见,由基层学术委员会研究提名候选委员经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单位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候选委员(含当然候选委员)填写相应的推荐表(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在2024915日之前把纸质版材料报送到金明校区行政楼246房间或郑州校区友兰中楼201房间,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2)自荐候选委员填写相应的推荐表(附件2)并于2024915日之前把纸质版材料报送到金明校区行政楼246房间或郑州校区友兰中楼201房间,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371-66598259

E-mail:xswyh@h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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