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2日,河南省环保厅组织有关专家,在郑州天基宾馆对我校承担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立法”与“河南省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两个地方立法项目进行验收。
我校法学院副院长、课题组组长张建伟教授向验收专家组汇报了项目的总体情况,并提交了研究报告与立法草案文本。经过答辩与讨论,由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铁平、河南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群、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侯学功等组成的验收专家组对项目组开展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与建议。专家组一致认为项目成果内容全面、资料详实、结构合理、体系完整,大量吸收了国内外的先进立法经验与理论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一致同意通过验收。立法草案将在进一步修改后提交河南省相关部门,作为我省地方立法的重要参考依据。
近年来,我校积极鼓励和引导科研人员关注社会热点与现实问题,强化教师的科研成果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立法”与“河南省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两个项目就是我校教师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服务社会,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建言献策的具体体现,也反映出我校环境法学科在全省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