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动态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成果管理 > 奖励动态 > 正文

转发:关于开展开封市第十八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9 浏览量: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提出的“中国要强,人民生活要好,必须有强大科技”的指示精神,充分调动和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鼓励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总结科学研究和科技实践的成果,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信息的传递,推动理论和技术创新,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和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开封市第十八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须符合《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所列的各项基本条件。

2 评审范围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包含两项奖项: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含著作)奖、开封市自然科学应用研究成果奖(不含成果结项项目)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含著作)

参评论文应是2020年以来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等领域中的基础理论研究、技术研究和实验方面的学术成果。

开封市自然科学应用研究成果奖

参评成果应是2019年以来完成的针对开封市的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开展的课题研究、调查研究、创新应用、提案、议案等科研成果。根据其被采纳和应用后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进行评定。

3 评审要求

原则上按《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评审,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成果优先,往届已获市级以上奖项和已获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评审。

4 奖励办法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由开封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布,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含现金奖励)。每名申报者(第一署名作者)最多可申报3篇,只取一个最高奖。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技术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依据之一。同时,对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二 、材料要求

申报书按《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材料说明》填写。

1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含著作)奖 除论文原件外,一式三份。并依论文申报表、论文复印件(包括译文)、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三册。

2 开封市自然科学应用研究成果奖 除应用研究成果原件外,一式三份。并依成果申报表、应用研究成果复印件、县级以上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采纳应用的原始材料复印件、应用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复印件顺序装订成三册。

申报表第三页第一栏的评价意见由申报者填写。另打印申报书首页贴档案袋外。

3.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726日。各单位按汇总表顺序对报奖材料进行排序。

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华 胡月

联系电话:0371-23112238

地址:金明校区行政楼439


   

 

联系我们

河南 郑州 郑东新区 明理路北段379号 河南大学(郑州校区)友兰学堂中楼

邮编:450046

电话:0371-66598252



河南大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
技术支持:信息化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