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通知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计划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近期通知 > 正文

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底执行期满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0 浏览量: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2023年底执行期满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填报结题报告,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按照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并报送结项材料。

    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格式的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并加盖财务印章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4.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信息系统。

  5. 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中,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严谨审慎。

6.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7.由于涉及经费决算(经费决算截止时间是20231231),项目负责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做经费决算工作,项目负责人应于2024221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结题报告,36日前将已加盖财务部门印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报送至科研院项目管理办公室。

8.需结题项目清单如附件。

    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高度重视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依托单位需先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版结题材料,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版结题材料。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一)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62317474

财务咨询

62325245

62327225

62329112

62326961

62327094

62328485

各类型项目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专项项目等

62327230

62328222

62329336

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62329133

62325932

62325562

62328623

联合基金项目

62329897

62326872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62327001

62329034

     () 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6916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6892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941

交叉科学部

62328382

办公室

62327087

国际科研资助部

62329034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8410

财务局

62325245

62327094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

62328591


 

    () 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

科学技术研究院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 0371-22822134

材料报送地点:金明校区行政楼430房间

 

联系我们

河南 郑州 郑东新区 明理路北段379号 河南大学(郑州校区)友兰学堂中楼

邮编:450046

电话:0371-66598252



河南大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
技术支持:信息化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