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征集2022年度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通告”,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通知予以发布。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联系人:张云庚;电话: 0371-22822134
附:基金委通知
根据科学基金深化改革要求,为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领域建议。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要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推动产生更多原创性重大成果。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瞄准“卡脖子”背后的科学问题,优先资助具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和重大应用前景,并有可能成为新的知识生长点的基础研究,优先资助能够带动学科发展、结合国情并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
二、重大项目遴选过程
为更好地弘扬新时代科学基金资助导向,工程与材料科学部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立项机制的优化。首先,所征集的建议为领域建议,而非具体项目的建议。请建议人基于宏观视角提出重大项目领域建议。其次,确立重大项目立项领域的过程将“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通过面向全社会的领域建议征集、战略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学科研讨会形成的共识、学科前沿调研、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等,确定立项领域,制定并发布指南。从重大项目立项领域设想的形成到指南发布后重大项目的会议评审,每一步都进行差额遴选,竞争贯穿始终。
三、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领域建议的要求。
1.所建议的重大项目领域应具有组织实施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注重从工程应用实践中提炼科学问题并提出基础研究内容,科学目标明确、集中,学科交叉性强。
3.国内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研究队伍优势明显,且优秀中青年人才储备充足。
4.经过较高强度的支持,有望在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方面取得较大突破,推动产生更多原创性重大成果。
(二)建议人资格。
1.第一建议人应是一线科学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总数不超过5人。
3.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重大项目领域建议。
(三)领域建议的主要内容。
1.重大项目领域建议依据。结合科学问题的四类属性,论述与建议领域相关的科学前沿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重阐述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及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科学目标简洁明确,核心科学问题要高度凝练并具前瞻性;围绕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研究内容须有机联系、相互支撑,体现学科交叉性。
3.在相关领域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说明我国研究队伍现状及国际地位,着重论述我国是否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并取得突破的基础和条件。
(四)重大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请参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70234.htm
四、重大项目领域建议提交方式
1.请于2021年9月18日16:00前将“重大项目领域建议”Word和PDF两个电子版文件(见附件)发至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下述电子邮箱。
2.请于2021年9月18日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将“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纸质原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1份)寄至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326887
电子邮箱:zhangpeng@nsfc.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邮编:100085
附件: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重大项目领域建议(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