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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基础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7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高校基础研究投入,持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支撑双一流建设和内涵发展,省教育厅决定继续组织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基础研究专项项目(以下简称基础研究专项),现将2021年度基础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措施

1.加大支持力度,注重持续投入。基础研究专项组织实施遵循教育和科学规律,坚持稳定支持,营造宽松环境,使科研人员潜心、长期从事基础研究。基础研究专项实施周期为3年(2021.1.1-2023.12.31),每项省财政资助科研经费30万元,每年资助10万元,持续资助3年。

2.突出优势领域,注重科研支撑。基础研究专项组织实施坚持扶强扶优扶特,重点支持具有较好学科优势和科研基础的项目研究,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学科建设,促进高质量人才培养。

3.强化过程管理,注重绩效考核。基础研究专项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计划任务书为主要考核依据,项目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后期经费资助。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突出者,给予持续滚动支持。

二、支持领域

基础研究专项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人口与健康、新材料与先进制造、化学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教育科学、数学物理等领域组织实施。2021年度基础研究专项计划优先支持电子信息、新型材料、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教育科学等学科领域的项目研究。

三、实施原则及申报条件

基础研究专项是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组成部分,其申请、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申报的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超过45周岁(197511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突出成绩;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主持在研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资助计划以及逾期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1.基础研究专项以学院(实验室、工程中心)为单位统一申报,每个单位限报1,不受理个人申请;

2.申请人填写2020版《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计划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3.申请人制作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Office2013兼容格式,含语音讲解30M以内),时长不超过10分钟,以备评审使用。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方向及研究特色、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支撑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经费预算等;

4.每个项目报送纸质《申请书》(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签章审核)10份,同时通过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提交申请书和ppt电子文档(提交时间:202091816时)。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0924日;

5.报送时需提供经单位科研院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推荐说明。

联系人:张云庚

电话:0371-22822134

受理地点:项目管理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430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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