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8-11 浏览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农业农村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制度,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2号)、《农业农村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实施管理细则(试行)》(农科教发〔2024〕5号)等文件要求,我部制定了《农业农村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
2025年03月05日
上一篇: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实施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 郑州 郑东新区 明理路北段379号 河南大学(郑州校区)友兰学堂中楼
邮编:450046
电话:0371-66598252
师生意见建议电子信箱:kyc@henu.edu.cn
国家科学技术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网 河南省科技服务综合体信息管理平台
河南大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