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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1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科〔202149号),为引导社会各方多元化投入参与科技创新,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省气象局等7家单位,共同出资设立了首批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重点围绕我省一流学科建设培育、支持省属科研院所做大做强、服务社会公益民生等方向组织实施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现将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类别

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共分为两类,一是应用攻关类(登陆端口xm.hnkjt.gov.cn),属于省科技攻关资助体系(10万元/项);二是优势学科培育类,属于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登陆端口nsf.hnkjt.gov.cn),包括重点项目(80—100万元/项)、培育项目(20—50万元/项)。

优势学科培育项目执行期2年;优势学科重点项目执行期3

  二、改革试点及要求

  (一)项目实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鼓励科研人员持续创新,除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外,允许有其他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科研人员申报。同一人员只能选择申报一项联合基金项目。

  (三)提高项目推荐质量,各申报单位应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对照指南内容结合自身优势进行项目凝练,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申请人应对申请书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指南方向详见附件。

受科技厅申报指标限制,校内每个单位应用攻关类限报1项;优势学科培育重点项目限报1项,培育项目限报2项。

  三、受理时间

个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2817:00,逾期不受理。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各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本次各类项目均为限额申报,需进行校内评审,评审前科研院组织进行形式审查,形审不通过的项目直接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此次申报时间有限,请各项目申请人和校内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应主动服务,为科研人员项目申报提供支持保障。

各单位需将推荐项目清单和推荐项目的申请书电子版统一以项目类型-单位-主持人命名(如“攻关-物理与电子学院-张三”)发送至8907@henu.edu.cn中,用以形式审查和校内专家评审,材料不全者不进入校内专家评审阶段。

  四、联系方式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0371—65974111

  (二)省科技厅业务咨询

  项目统筹处 0371—86561692(应用攻关类)

  基础研究处 0371—65908672(优势学科培育类)

  (三)省财政厅业务咨询

科技事业处 0371—65802522

(四)科学技术研究院

项目管理办公室 0371-2282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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