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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张鹏飞一项科技成果转让现金收益分配信息

发布日期:2026-06-17 浏览量:

根据财税[2018] 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30号文件要求,现将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张鹏飞一项“含嘧啶的丙烯醚类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申请权转让收益的绩效部分共计18万元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人如有异议,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证明资料。凡匿名或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71-6659825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0617


序号

姓名

学院

分配金额(万元)

1

张鹏飞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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